岚皋县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临聘人员聘用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2-06-06 09:52来源:岚皋县民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临聘人员聘用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岚皋县民政局制定了《岚皋县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临聘人员聘用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24日,公众可通过来电及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0915-227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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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城关镇神田路168号


岚皋县民政局

2022年6月6日




附件

岚皋县民政局

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临聘人员

聘用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66号《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和运转维护经费保障意见>的通知》(陕民发〔2013〕23号)及安康市民政局《关于转发安康市<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的通知》(安民办发〔2018〕219 号 )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临聘人员聘用工作,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人数

各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聘用工作人员,应当按照集中供养特困对象人数和需求确定,原则上按1:10聘用工作人员。由供养服务机构按购买服务的方式,外包或向社会招聘。

二、聘用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可靠,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组织纪律性,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能以院为家。

2、拥有本县户籍的城乡居民,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岁以内,女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岁以内;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慢性病,能从事体力劳动(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符合条件的已在岗工作人员可优先聘用);

4、能够严格执行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敬老院管理,为敬老院发展出谋划策;

5、吃苦耐劳,有不怕苦、不怕脏、不怕累的精神;对待特困对象有爱心、耐心,服务细心、精心;能做到眼勤、手勤、腿勤、嘴勤;

6、团结同志,能正确处理人际关系;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聘用期为二年,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生活补贴、聘用年限补贴、考核工资和年终一次性奖金五部分构成,并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工资总额按照县民政局审核批准的聘用人数核定,按年度拨付到敬老院包干使用。不同岗位和工种的具体薪酬发放标准,可按基本工资10%-20%左右浮动,具体由各镇协助敬老院确定,报县民政局备案。

1、基本工资:780元/月。

2、生活补贴:1000元/月。

3、聘用年限补贴:20元/月(从2014年起计算,每续聘一年增加20元)。

4、考核工资:520元/月。

5、年终一次性奖金:加发一个月基本工资和考核工资。

基本工资、生活补贴、聘用年限补贴按月发放;考核工资和年终一次性奖金,依据平时考核和年度综合考评结果,年终一次性发放。

6、社会保险:聘用人员按照户籍自行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政府每人每年补贴2000元,剩余部分职工自行缴纳,职工自行在社保局开户,持当年的缴费发票报主管局核算补助资金,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负责办理补助手续。工伤、失业保险由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代扣代缴。

四、聘用程序

1、制定招聘方案。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工作人员的聘用,由各镇敬老院制定招聘方案,明确招聘人数及条件,聘用方法及待遇,用工性质及合同期限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实施。

2、确定拟聘用人员。各镇敬老院按照报名人数,对照聘用条件逐人进行考察,提出初步意见,报镇政府集体研究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县级医院进行健康检查,健康检查合格者办理《健康证》。

3、报民政局审批。各镇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招聘情况报告》、《聘用人员名册》、《聘用人员登记表》、聘用人员身份证、健康证和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报送县民政局审批。

4、建立劳动关系。通过审批的拟聘用人员与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应同时报送县民政局备案。

五、解聘和辞退

各镇要对敬老院现有工作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对违反《劳动合同》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应及时予以解聘或辞退。解聘或辞退应签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并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一次性经济补偿按被解聘或辞退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工作每满一年按一个月基本工资标准给予补偿。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基本工资作为一次性经济补偿。《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同时报送县民政局备案。

六、具体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镇要本着有利于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长远发展,为特困老人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条件招聘、按比例配齐工作人员。同时,要妥善处理好聘用、解聘或辞退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2、严格程序,确保公正。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工作人员的招聘,必须严格程序,坚持公开,确保招聘人员的素质胜任工作要求。

3、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各镇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和聘用人员的管理。各敬老院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岗位职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纪律严明、考核到位。要详细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做到平时考核、定期考核和年终考评相结合,奖优罚劣、奖勤罚懒,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努力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管理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