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病虫害防控补助资金的通知》(安农计财〔2022〕14号),现将中央财政病虫害防控补助资金项目计划10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规范资金使用。中央财政病虫害防控补助资金重点用于水稻、玉米和大豆等主要粮食任务的防控工作,主要用于防控药剂(杀虫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和叶面肥)购置,实施应急防治、统防统治作业补助等费用。
二要强化绩效管理。要认真落实绩效目标,紧扣关键环节,积极示范农药减量控害技术,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实施群防群治,着力提升农药利用率,保障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务必于2022年8月20日前将项目实施总结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岚皋县财政局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