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科技服务中心:
根据《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第三批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农计财〔2022〕16号),现将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计划3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加快项目建设。要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省级农产品产地土壤-农产品协同监测,布设3个残膜监测点,开展地膜残留监测与评价,受污染耕地加密监测70个样品,进一步加强风险管控,提升农业生态环境监测质量和预警能力。务必于2022年11月中旬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要规范资金使用。项目资金用于农田残膜例行监测,支持农田地膜点位布设、设备购买、样品采集、清洗、称量、烘干、分析、监测及业务指导培训等。要按照《陕西省省级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严格执行项目公示公告、政府采购等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三要强化绩效管理。要认真落实绩效目标,务必于2022年11月30日前将项目建设总结和绩效评价报告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岚皋县财政局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