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2021-2025)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市关于河湖长制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河湖长制实际,现就进一步抓好农村小微水体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大农村小微水体管护力度。小微水体是地表水的最小单元,与江河湖库相连,是水循环的重要组织部分,是事关水质安全的重要环节。各镇要充分认识抓好农村小微水体保护治理对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的重大意义。要依托“三长治河”机制,将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不断向农村小微水体延伸,逐级落实农村小微水体河长责任和管护责任人,健全责任分工、日常管护、清淤保洁、管理考核等相关制度,努力从源头上消除农村小微水体管理的空白和盲区,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奠定良好的农村河湖环境。
二、明确目标,持续开展农村小微水体专项整治。2020年以来,县河长办在全县范围启动了农村小微水体专项整治工作,并内遴选了14条河沟做为整治试点。各镇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按照“先行先试、骨干提升、整体推进”的要求,聚焦饮用水水源地、移民扶贫安置小区、旅游景区、中小集镇、村组院落等人口聚居度高的重点区域,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与农村小微水体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拓展农村小微水体专项整治工作的覆盖面,深入开展农村小微水体集中清理整治行动,不断建立健全日常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努力从源头控制入河污染物,持续改善农村小微水体环境面貌。
三、强化措施,努力推动农村小微水体环境质量提升。一要统筹推进。各镇要结合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项目安排,加强与县财政、水利、生态环保、农业农村等部门衔接,统筹推进农村小微水体专项整治工作。二要强化宣传。各镇要依托河湖长制“八进”宣传活动,深入开展群众爱河护河宣传教育活动。要把保护河湖环境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对破坏河湖生态环境行为加强批评教育和约束管理,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努力形成全民爱河护河的浓厚氛围。三要严格考核。县河长办已将农村小微水体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县对镇年度河湖长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各镇也要进一步加大农村小微水体专项整治工作的考核力度,切实加强对村(社区)河湖长日常履职的监督指导和日常检查抽查,努力推动全县农村水微水体环境质量整体提升。
各镇每年12月15日前将年度农村小微水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送县河长制办公室。
岚皋县河长制办公室(代章)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