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谨防境外上市公司原始股骗局的风险提示

发布时间:2022-08-23 11:52来源:市金融办

近些年,一些不法分子借用企业海外上市光环,诱骗投资者以购买原始股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对投资者的经济财产造成巨额损失。因此,建议投资者在进行股权投资时,正确识别投资风险,保持投资理性。为防范境外上市公司原始股骗局,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我办梳理了非法发行股票活动常见的几种表现形式:

一、编造公司将在境外上市或发行证券获得批准等虚假消息,诱骗社会公众购买所谓“原始股”,或者私下签署转让协议、认购协议;

二、非法中介机构以投资咨询机构、外国公司驻华代表处等名义,向社会公众非法买卖或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证券;

三、以在海外粉单市场(没有上市财务要求和信息披露要求)挂牌名义,在境内向社会不特定人群,通过购买权益份额或签订投资协议、持股协议等方式,非法或变相公开发行证券。

特别提示:在我国,投资者只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以及承担新三板交易结算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可以公开买卖股票,公开向大众发售原始股的100%是骗局,原始股通常属于公司的创始团队和公司高管,其他只面对少量和公司有特殊关系的人群或企业。中国企业境外上市需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并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因此,未经国家证监部门批准,以海外上市名义在我国境内向社会不特定人群销售原始股,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属于非法金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