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 呵护婴幼儿健康成长

发布时间:2022-05-19 14:37来源:检察院

5月17日,岚皋县检察院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会人士代表全程参与监督下,对一起公益诉讼案件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

日前,岚皋县检察院在开展消毒产品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专项活动中接群众反映,县城内某母婴店销售的银华棠牌抑菌霜(小儿米茶膏)可能存在违规添加问题。经相关部门检测,该款产品中含有强效激素——氯倍他索丙酸酯,含量为0.088ug/g。但国家明令禁止消毒产品使用抗生素、激素等物质。为更好地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该院决定向卫健部门宣告送达检察建议。

在观看了“因使用含氯倍他索丙酸酯婴儿产品导致‘大头娃娃’事件”相关短视频后,承办检察官通报了开展消毒产品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工作情况,向卫健部门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卫健局负责人现场签收检察建议书并表示将采取有力措施对县域消毒产品尤其是抑菌类消毒产品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作为一名幼儿园老师,首先替孩子和孩子家长感谢检察院做的这项工作。我们在今后的教学中,也会加强这方面的宣传,让更多的家长在选用婴幼儿产品时高度警惕,慎重选用,避免孩子受到伤害。”县幼儿园副园长马丽莎在会上表示。与会人员也纷纷结合自身工作谈了对“消”字号抗(抑)菌制剂加强监管的必要性及就如何加强监管提出了一些好的建议。

下一步,岚皋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入开展消毒产品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专项活动,持续跟进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确保县域“消”字号抗(抑)菌制剂符合卫生安全,切实保障消费者尤其是婴幼儿合法权益。

科普小知识:氯倍他索丙酸酯为人工合成的高效局部外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是一种超强效激素。婴儿及儿童不宜使用,亦不能应用于脸部、腋下、腹股沟等皮肤细嫩部位,即便短期应用也可造成皮肤萎缩等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