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直达)资金的通知》(安财社〔2021〕2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中央基本公共卫生(原重大公卫项目)资金65.867万元(具体详见附件1),专项用于附件所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支出功能科目请列“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济分类科目请列“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二、请结合实际,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同时对照绩效目标表(附件2),合理确定项目绩效目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岚皋县财政局 岚皋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