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22-09-09 14:43来源:岚皋县发展和改革局

岚皋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设置

办公地点:岚皋县城关镇迎宾街道18号

办公电话:0915-2521109

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彭仁银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主要职责: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县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

(二)提出加快发展全县经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全县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定全县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全县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全县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全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

(五)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承担统筹协调我县走出去有关作。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全县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编制并组织实施以工代赈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八)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全县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全县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全县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全县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组织实施上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和总体发展规划。

(十一)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综合协调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贯彻执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关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全县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相关工作安排,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实施县级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指导协调粮食购销工作和粮食产销合作。协调推动全县粮食产业经济发展。负责全县粮食监测预警,组织安排和协调保障政策性粮食供应。牵头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进步工作,牵头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有关工作。

(十四)贯彻落实国家价格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推进落实重要商品、服务和要素价格改革。组织起草我县有关价格和收费管理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由国家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重要收费政策,负责涉案财物价格认定等工作。依据中省市有关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要求开展成本监审、调查等相关工作。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股室

根据承担的主要职责,县发改局内设股室12个。

(一)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915-2521109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管理、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财产管理、内部审计、综合协调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及预期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发展规划和国民经济综合股。联系电话0915-2516016

提出全县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编制立项。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全县宏观经济形势。监测研判全县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重点项目管理股。联系电话:0915-2510103

承担拟定《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重点项目建设法人责任制管理办法》并报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后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参与重点工程竣工验收。承担全县重大投资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研究提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建议。承担拟定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工作,分析汇总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参与跟踪检查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执行情况。承担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调查和信息反馈工作,参与对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资金争取和筹措的进度督察工作,提出加强重点项目工作的意见和措施。承担管理全县重点项目的建设工作,并提供相关的协调服务。调研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提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意见和建议。

(四)固定资产投资股。联系电话:0915-2510103

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

社会发展股。联系电话:0915-2510108

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全县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民生领域重点项目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定全县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提出全县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

()农村经济股。联系电话0915-2510109

提出全县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负责农村经济发展、以工代赈、能源与基础设施发展、脱贫攻坚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协调、乡村振兴等工作。

(七)对外协作股。联系电话0915-2510109

负责跨县域经济合作交流相关工作。提出区域开放合作相关政策建议,参与推进中省及相关省市、组织间的对口协作及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重要经济对话相关工作。负责经济合作牵头组织实施工作,承担京陕、苏陕津陕对口协作。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秦岭办)。联系电话:0915-2510107

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县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综合协调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实施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统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市级规划、省级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的衔接平衡。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网格化管理。组织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营商环境股。联系电话0915-2510107

统筹推进全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贯彻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拟定全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中长期规划和行动方案。研究分析全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开展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组织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宣传工作。

)价格。联系电话:0915-2529807

承担国家机关委托的涉嫌刑事案件所涉及的有形产品、无形产品和各类有偿服务价格认定工作。承担国家机关委托的涉嫌民事案件所涉及的各类价格认定工作。承担国家机关委托的行政诉讼及处罚案件所涉及的各类价格认定工作。承担国家机关委托的涉嫌违纪案件所涉及的各类价格认定工作。承担国家机关委托的行政征收、征用及执法活动所涉及的各类价格认定工作。承担国家机关委托的国家赔偿、补偿事项所涉及的各类价格认定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所涉及的各类价格认定工作。参与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承担协助政府价格管理部门做好有关价格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及农产品成本调查、直报等工作。

十一)粮食流通管理。联系电话:0915-2522488

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制定的粮食流通及购销政策,参与制定全县粮食宏观调控、粮食安全体系建设和粮食中、长期发展规划,拟定全县粮食体制改革方案。承担全县粮食流通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粮食企业和粮农做好粮食储备工作,管理粮食财务及资产工作,指导和帮助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经营、发展及改革工作,做好县内灾区及重点项目、应急状态下的粮食供应,承担县内粮食余缺调剂、运输管理工作。指导涉粮企业粮油仓储基本建设,提出粮油仓储、加工设施建设方案及技术改造规划,并参与监督管理。参与做好粮油质量标准的监管工作,监督执行各级各类粮食储存、运输技术实施方案。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应急成品粮油储备规模及调整建议,督促实施省市县各级政府委托储备的粮食收购、轮换、销售,参与对储备粮的库存数量、质量和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巩固粮食消费监测网络建设,收集整理粮食行业市场信息,为政府及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信息服务。审核县内粮食经营企业台账、粮食收购资格,承办粮食收购许可证的业务经办工作,参与粮食市场执法监管工作,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十二)后扶办。联系电话:0915-2524390

研究制定搬迁后续扶持发展有效衔接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要求、任务措施,推动各成员单位全面落实落细各项任务措施;积极申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项目提升易地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