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司法局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22-09-16 16:10来源:县司法局

单位地址:岚皋县城关镇罗景坪社区客运站对面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许孝奎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725400

联系电话:办公室:0915-8259909

                法律援助服务中心:12348


一、县司法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

三、县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县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县委对依法治县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统筹协调具体工作。负责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相关方面提出、落实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法治建设督察工作。

(二)承担全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登记工作。对全县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协调监督行政执法,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

(五)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承担法律规定的刑罚执行工作。负责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协调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统筹和布局城乡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助开展司法鉴定业务,并进行执业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开展对外法治业务交流,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九)负责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机构设置

根据承担的主要职责,对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机构设置,岚皋县司法局内设机构6个,即:中共岚皋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股)、办公室、社区矫正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加挂法治事务综合管理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一)中共岚皋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股)

负责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负责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督促落实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办公室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协调各镇、各部门法治工作机构相关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镇、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监督各镇、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普法考核验收工作;指导法治宣传报道;承担本部门、本系统对外宣传工作。

联系电话:0915-8259959

(二)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落实,承担机关公文的起草、审核工作;承担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监督指导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办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理;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统计、保密、信访和安全保卫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组织人事和队伍建设工作;协助完成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因公接待工作。

联系电话:0915-8259909

(三)社区矫正管理股

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研究制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规划、相关政策和工作制度。

联系电话:0915-8259939 

(四)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加挂法治事务综合管理股)

统筹法治政府建设,负责规划、推进全县公共法律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指导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负责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备案审查各镇、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承担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执法部门之间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中的争议和有关问题的协调工作;承担全县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工作,负责县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治协调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承担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及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法律顾问遴选、聘用和协调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有关涉法事务的研究论证。

负责规划、推进公共法律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援助、公证、律师管理工作;负责法律服务理论调研,行业从业人员政治思想、继续教育及培训工作;负责法律援助、公证、律师信访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工作;负责法律援助资源的管理和调配,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法律援助社会宣传;组织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组织实施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办理法院、检察院等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

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联系电话:0915-8259933 

(五)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办理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诉县政府的行政应诉案件和上级政府行政复议裁决、监督案件;配合法治政府建设,配合协调各部门之间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中的争议和有关问题的工作;配合指导、协调、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配合全县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工作。

联系电话:0915-8259927 

(六)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负责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制度执行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

联系电话:0915-8259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