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山镇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22-09-20 15:21来源:南宫山镇

办公地点:南宫山镇红日村一组

办公电话0915—2718255

南宫山镇党委书记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1日至8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主要职责

镇党委、政府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切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农业、农村、农民搞好服务。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负责镇村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管理等监管工作,加强环境保护、落实节能减排,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投入,发展集约经营,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确保农民受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二)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优生优育。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的服务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三)加强社会治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劳动监察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社会公证,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镇人大、纪检、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本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五)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关内设机构及职责任务

根据上述承担职责任务,镇机关设以下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协助乡镇领导处理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和政协委员联络事务;负责机关文电、重要文稿、综合调研、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会务、接待、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工作;负责组织、统战和群团等工作;负责人事编制、档案管理、目标考核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统计等工作;承担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科技等工作;承担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各项中心工作。

联系电话:15029850330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项目发展、移民、搬迁后扶、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17809252520

(三)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脱贫攻坚成果巩固、牵头乡村振兴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工作的综合协调、项目建设等工作。

联系电话:13992560823

(四)社会治理办公室、岚皋县司法局南宫山司法所: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反邪教等工作;负责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等工作。

司法所联系电话:13509158055

社治办联系电话:13991531595

(五)岚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宫山市场监管所:主要负责辖区商贸流通、农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等市场监管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18329537159

(六)岚皋县财政局南宫山财政所:主要负责镇财政财务工作;负责镇政府年度预决算编制和镇级财源建设;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负责村级财务监管工作;负责各类惠农资金和财政资金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13992508586

(七)审计所:负责村级财务监管审计工作;负责各类惠农资金和财政资金审计工作;承担经济责任审计方案制定、实施、资料编制、审计问题整改及重大审计问题移交等工作。

联系电话:15029850330

三、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核定镇机关行政编制29名,其中:领导职数8名(不含镇人武部长)。

四、镇属事业单位(职责内容根据实际承担任务情况制定)

核定镇事业编制38名,其事业单位具体设置如下:

(一)农业综合服务站(国土资源管理所):

主要职责:承担动植物防疫和畜牧兽医监管工作;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综合开发、技术推广、生产经营、土地流转等相关服务工作;负责村(居)民建房及集体建设用地初审和监督实施、耕地保护,土地矿产动态巡查;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13772989960

(二)社会保障服务站:

主要职责:承担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福利救助、农村合疗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社区建设、拥军优属、民族宗教、老龄事务、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民政事务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13186297995

(三)公用事业服务站:

主要职责:承担辖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承担镇、村道路管护,承担环境卫生、供水供电等公共事业服务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15336272555

(四)五防一体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和气象公共服务与灾害防御工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联系电话:17829159675

五、县派驻机构

我镇保留的县派驻机构法庭、公安派出所、学校维持现有体制不变,规格、人员编制和职能职责不作调整将镇原计划生育服务站承担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职责整体划入县卫生、计生部门派驻机构花里卫生院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