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司法局石门司法所:送教上门促学习 矫正执法显温情

发布时间:2022-09-14 00:00来源:岚皋县司法局石门司法所

“身体不好就在家好好休养,我们上门来看你,教育学习也是不能落下的。”在得知辖区矫正对象黄某先后多次就医治疗,其身患高血压三级(高危型)、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视力三级残疾等疾病后,岚皋县司法局石门司法所组织工作人员走访入户,采用送教上门个性化方式对其进行教育帮扶管理,让社区矫正更具温情。

在社区矫正对象黄某家中,工作人员仔细询问黄某生活、身体恢复情况,并积极地对黄某进行思想教育和帮扶,希望他可以放下包袱,好好养病,坚持锻炼,克服当前困难,争取早日恢复。同时向黄某解读并赠送了《民法典》、防电信诈骗宣传手册。黄某表示很感谢司法所的关心和帮助,等自己身体恢复好了要在村组做一名普法宣讲员。谈话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听取了黄某近期的思想汇报,并认真做好谈话记录,黄某表示自己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教导和帮助下,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以后的生活中,会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争取早日结束缓刑期,回归到正常的生活中。

社区矫正是一项帮助矫正对象更好地适应社会并回归社会的重要工作,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和健康发展。为增强矫正教育效果,岚皋县司法局石门司法所应势而为,创新转变社区矫正传统管理模式,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积极鼓励和引导社区矫正对象,进一步了解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矫正意识、行为动态和纪律意识等,帮助他们解决困难,有效保障了教育矫正质量和监管安全。

岚皋县司法局石门司法所始终遵循严格规范执法与关怀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针对不同特点的社区矫正对象在日常监管、学习教育等方面不断创新,在社区矫正对象与社区矫正管理机构建立信任关系,不断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社区矫正管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既彰显了法律尺度,又传递了司法温度,充分体现严格与温情并重,监管与关怀同行的执法理念,不仅要对重点人员进行严格管理,也要对个别困难对象关心关爱,做到不漏一人。以实际行动营造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