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政策

发布时间:2022-10-08 17:11来源:岚皋县医保局
岚皋县医保局涉企政策清单(2022版)
序号 政策事项 政策依据 政策内容 适用行业类型 享受条件 执行期限 办理流程 责任单位 业务负责人及电话 监督方式
1 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保 《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医保发〔2022〕21号) 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满后补缴费用。 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符合单位类型 2022年7月1日至9月30日 符合条件的单位无需提出缓缴申请即可享受缓缴单位缴费政策 岚皋县医保局 张泽琴 0915-251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