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镇、滔河镇、大道河镇人民政府:
按照《中共岚皋县委办公室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岚皋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岚办发〔2020〕9号)(以下简称《方案》)的安排部署,现将2020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市级示范村建设项目奖补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资金要专款专用。镇人民政府是资金使用及监管的
主体部门,要加强对项目村资金使用的监管,资金必须用于该村
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并按照要求落实资金使用的绩效主体责任,提高项目质量和资金绩效。
二、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落实资金监管责任,完善项目实施、资金使用风险防控措施。要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的一线监督作用和纪检监察、财政审计所的专业监督作用。同时要扩大社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引导广大群众参与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全过程。
三、项目完成后,镇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单位对项目进行验收,编写资金使用绩效报告,并将验收结果及绩效报告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四、项目资金从《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的通知》(安财农〔2019〕84号)及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县级统筹留存资金解决。
附件:1.岚农发[2021]4 附件1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市级示范村奖补资金分配表.xlsx
2.岚农发[2021]4 附件2: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市级示范村建设绩效目标表.xlsx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