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11月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2-11-16 14:25来源:岚皋县应急管理局

岚皋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11月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处罚对象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时间 办案单位
1
(岚)应急罚
〔2022〕7-1号
岚皋县蔺河乡光明采石厂 未配备非煤矿山注册安全工程师,无采矿、地质、机电等专职技术人员;事故应急预案未按照改扩建项目设计重新进行修订编制;矿山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不完善,个别岗位未制定责任制;个别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未结合本矿实际,要求不具体,指导性不强;安全管理制度汇编未经安全管理机构集体讨论研究,个别制度重复出现;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
警告,
并处人民币11000.00(壹万壹仟元整)罚款
2022.11.9 岚皋县应急管理局
2
(岚)应急罚
〔2022〕7-2号
黄志明(岚皋县蔺河乡光明采石厂法人) 未配备非煤矿山注册安全工程师,无采矿、地质、机电等专职技术人员;事故应急预案未按照改扩建项目设计重新进行修订编制;矿山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不完善,个别岗位未制定责任制;个别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未结合本矿实际,要求不具体,指导性不强;安全管理制度汇编未经安全管理机构集体讨论研究,个别制度重复出现;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 罚款人民币1000.00(壹仟元整) 2022.11.9 岚皋县应急管理局
3
(岚)应急罚
〔2022〕8-1号
安康坤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甲方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为施工方管理人员;矿山未分别制定安全负责人、生产责任人、技术负责人、机电负责人等安全生产责任制;采石场入口道路及相关危险源点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CK1采石场作业面工作平台周围围栏或警戒线设置不全;无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安全员陈某、陈某无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
警告,
并处人民币11000.00(壹万壹仟元整)罚款
2022.11.9 岚皋县应急管理局
4
(岚)应急罚
〔2022〕8-2号
陶雪兵(安康坤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法人) 甲方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为施工方管理人员;矿山未分别制定安全负责人、生产责任人、技术负责人、机电负责人等安全生产责任制;采石场入口道路及相关危险源点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CK1采石场作业面工作平台周围围栏或警戒线设置不全;无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安全员陈某、陈某无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 罚款人民币1000.00(壹仟元整) 2022.11.9 岚皋县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