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重点项目建设三单三书三督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2-04-06 11:05来源:岚皋县发展和改革局
文件名称 岚皋县重点项目建设三单三书三督工作机制
索引号 zfbmlgxfzhggj/2022-0014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岚皋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岚政办发〔2022〕10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4-06 11:05

岚皋县重点项目建设三单三书三督工作机制

岚政办发〔2022〕10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抓项目稳投资促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陕办发〔2021〕29号)和市委《关于以高质量产业项目建设保障高水平产业振兴的意见》(安发〔2022〕1号)要求,牢固树立以项目“看实绩、比高下、论英雄”工作理念,精心谋划推进“高质量项目建设推进年”和“深化产业项目建设年”各项工作,推动高质量项目引领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我县建立推行重点项目建设“三单明责、三书调度、三色督办”工作机制。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三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把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贯穿项目建设全过程,推行以项目策划储备“三单明责”(任务清单、储备清单、绩效清单),项目建设推进“三书调度”(任务书、责任书、时限承诺书),重点任务落实“三色督办”(白色督办函、黄色督办函、红色督办函)为主要内容的“三单三书三督”项目推进机制,严格实行“一月一调度、双月一督查、每季一约谈”,将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具体化、清单化、目标化,把责任落实到岗、具体到事、精准到人,逐月报告情况、逐个分析调度、逐项压实责任,实现项目从高水平谋划到高效率推进的全过程闭环管理,以高质量项目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督办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承担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的县级有关部门,重点项目建设审批及服务保障单位。

三、督办重点

重点项目谋划储备完成情况、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完成情况、重点项目建设审批和服务保障落实情况,及其他重点项目建设领域临时性工作任务。

四、督办程序

紧紧围绕年度重点项目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目标,重点项目建设主管部门下达“三单”,项目责任单位制定“三书”,采取“一月一调度、双月一督查、每季一约谈”的方式执行“三色督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把各项工作任务抓深抓细,确保精准有效落实。

(一)下达“三单”。每年度3月底前,由县发改局牵头,根据各单位工作情况,制定项目策划储备任务清单。每季度末月25日前,各单位按照任务清单,向县发改局上报项目策划储备清单,形成县级项目储备库。每季度末月30日前,由县发改局从策划储备库中筛选一批较为成熟的项目,报请县政府同意后,向项目责任单位下达前期项目推进任务,每半年统计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完善绩效清单。

(二)制定“三书”。3月底前,各镇、各相关部门根据年度《重点项目建议计划》明确的建设任务,编写项目推进任务书、责任书、时限承诺书。其中,时限承诺书应逐项目明确完成项目审批(备案)、环评、土地、可研、初设、招投标、开工、建设进度等环节的具体时间,办理完成的需要填写具体文号、审批号等详细信息。

(三)“三色”督办。

1.每月一调度。每月25日前,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主持,或委托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主持,召开重点项目建设调度会议,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难点、堵点问题。根据“三单”“三书”确定的工作任务,由县重点项目推进指挥部按照工作落实情况下达“三色”函,即:

白色督办函:对被督办单位予以提醒,要求限期整改,被督办单位在接函15日内,向县重点项目推进指挥部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按期整改到位后方可销号。

黄色督办函:白色督办函发出后,被督办单位规定时限内仍未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且无正当理由的,即下发黄色督办函,提出严正警告,责令限期完成整改,被督办单位在接函10日内,向县重点项目推进指挥部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黄色督办函抄送县政府分管领导、县考评办,并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

红色督办函:黄色督办函发出后,被督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仍未整改落实到位,且无正当理由的,即下发红色督办函,提出严重警告,责令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被督办单位在接函后7日内向县重点项目推进指挥部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红色督办函抄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县考核办,并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对规定时限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将报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将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进行问责问效。

2.双月一督查。每双月末由县狠抓落实办牵头,对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特别是被下发督办函的项目进行督查通报,对工作进展较好的单位提出表扬,对项目建设进度滞后并收到督办函的单位进行点名批评。

3.每季一约谈。每季度末,对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不力,收到红色督办函1次以上(含)、或收到黄色督办函连续两次以上(含)的单位,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或主要领导委托的县级领导对其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县纪委监委见证约谈。约谈后10日内,要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县政府,抄报县狠抓落实办、县纪委监委、县重点项目推进指挥部。

五、结果运用

1.将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纳入县对镇、部门的年度综合考核,并增加考核分值权重。设置年度考核单项奖,单项考核排名前三的镇和部门分别奖励6万元、5万元、4万元,奖励资金分配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2.通报表扬的单位在年底考核中每次加0.1分,上不封顶。

3.被黄色督办的单位在年底考核中每次扣0.1分,被红色督办的单位在年底考核中每次扣0.2分,上不封顶。连续两次被约谈的单位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各项目建设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促抓落实。对无法解决的问题,要进一步梳理汇总,及时报告县政府每月调度会协调解决。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要根据年度任务压实主体责任,层层分解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并按照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全面分析项目建设完成进度。对没有达到序时进度的项目,要深入查摆原因,以目标倒排任务,提出针对性措施,细化时间节点,以月保季、以季保年。

(三)严格督促落实。每月调度、双月督查、每季约谈要形成专题会议纪要,进一步明确进度滞后项目的整改措施、时间节点、所需达到的工作成效,由县狠抓落实办纳入专项督查督办,定期跟踪问效,切实做到月初有安排、月末有总结,月月有调度、月月有督促,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反馈,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取得实效。

附件:1.项目策划储备任务清单、储备清单、绩效清单

      2.重点项目推进任务书、责任书、时限承诺书

      3.三色督办函


解读链接:https://www.langao.gov.cn/Content-24989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