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 党的二十大精神

发布时间:2022-11-02 08:28来源:检察院

11月1日,岚皋县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亮主持学习并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及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通过“学习强国”平台,以观看视频、聆听播报的方式,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党的二十大广西代表团讨论时、在党的二十大闭幕会上、在陕西延安和河南安阳考察时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原文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陈亮结合个人学习体会为全体干警进行了辅导学习。

会议指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首要政治任务,事关党和国家事业继往开来,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途命运,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于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会议要求,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利用“三会一课”“支部小讲堂”、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全体检察干警原原本本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其思想精髓、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形式和载体,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每名检察干警心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要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扎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落细,推行“五化”党建工作模式,不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让检察业务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把“从政治上看”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要能动履职服务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县委“一个统揽”“四县战略”“八项行动”和市院“4321”检察工作思路,把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融入日常检察工作。聚力乡村振兴,不断扩大司法救助范围,推动构建“司法救助+综合救助救济”模式,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彰显人文关怀,传递检察正能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全面落实从严治检要求。牢记“三个务必”,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十个严禁”要求,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提升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力度,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