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康市财政局和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载体建设的通知》(安人社办发﹝2021﹞30号)文件和岚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岚皋县财政局和岚皋县 乡村振兴局《进一步落实就业帮扶基地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奖补政策的通知》(岚人社字﹝2022﹞140号)文件有关政策规定,经企业申报,各镇初审,人社核查,会议研究等程序,对1家符合就业帮扶基地一次性就业奖补项目进行补贴,补贴资金共计18000元,从财政衔接资金中列支。
岚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