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登记前公告
2015年8月23日21时许在岚皋县孟石岭镇田坝村二组周群家门口捡拾到一名女婴,后于2015年 11 月 25日报案至岚皋县公安局孟石岭派出所,该女婴一直由周群夫妇抚养至今。
因周群夫妇提出收养该儿童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的规定,现进行登记前公告。
若有疑义,请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岚皋县民政局反映,逾期未收到反映,将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视其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并为其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联系人:宋超,联系电话:0915-2278002
岚皋县民政局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