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社保站、财政所: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关于切实做好脱贫攻坚过渡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12号)文件要求,“脱贫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的,继续实施一次性求职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季节性用工职业介绍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与用人单位签订期限不低于1年的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的,每人每次500元(贫困家庭子女为高校毕业生的,补贴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经人社局审核、财政局复核,符合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要求共计1526人,补贴资金763000元,详情见附表。补贴资金从就业资金中列支,通过“陕西省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系统”打卡发放到户。
岚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岚 皋 县 财 政 局
2023年0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