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无声,时光有痕。2023年3月1日,岚皋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从检30年人员检察荣誉章颁发仪式,为三十年如一日坚持奋战在检察岗位、为检察事业贡献青春和力量的4名检察干警颁发检察荣誉章。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颁发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荣誉证书和奖章的办法》,由该院申报,市院、省院审核,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核决定,岚皋县人民检察院苗蓉等4名同志荣获2022年从检30年检察荣誉章,4名同志在现场接受了检察荣誉章颁发。
苗蓉、余世主、巩琳、杜文晖四位同志作为岚皋“老检察人”,从事检察工作30年,见证了岚皋县检察院一步一个脚印的发展历程。他们用详实的办案卷宗记录了一件件案件的办理,彰显着对公正公平的坚守,用满腔的热血镌刻正义、铸就检魂,用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坚定信念书写检察事业。
陈亮代表院党组向获得检察荣誉章的同志表示热烈的祝贺和衷心的感谢,希望四位“老检察人”继续坚守检察初心,忠实践行检察使命。他强调,全体干警要积极向获得检察荣誉章的同志学习,始终传承好岚皋检察优良传统,牢记从检初心,始终担当作为,为聚力建设和美岚皋贡献检察力量。
参加颁授检察荣誉章的4名同志纷纷表示,荣誉章中蕴含着组织的关怀和殷切的期望,将始终坚守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岚皋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