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发布时间:2023-03-03 10:37来源:岚皋县自然资源局

岚皋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编制依据

为合理利用土地资产,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提高政府对土地的调控能力,充分发挥土地对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促进保障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美丽岚皋,根据2023年我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的需要,编制岚皋县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二、 基本原则

根据2023年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在保护 耕地、保障发展的前提下,坚持土地供应服务于经济发展和城  市建设,以供应引导需求,努力盘活存量,严格控制增量,确保国有土地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土地利用向规范、节约、集约、高效的方向发展,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证。

国有土地供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城市建设用地要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 审批通过前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实现规划管控作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二)有利于发挥土地资产效益,增加政府土地收益。

(三)未纳入供地计划的房地产开发用地项目,原则上不予 供地,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及其他确需实施供地的项目,经县政府批准,可以补充调整纳入供地计划。

(四)保证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商品房建设用地以及重点项目、重点产业用地,控制一般性用地。

三、 供应计划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3 年度本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26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3 年度本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4.8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3公顷, 住宅用地2公顷,公共设施用地3公顷,教育用地1.5 公顷,殡葬用地1.7 公顷。

四、 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逐步扩大 城镇扩容用地,严格控制单独选址项目用地,促进城镇经济发展。

(二)土地供应结构。 优先供应公共基础设施和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用地,确保县城和重点项目建设用地。

(三)集约节约利用。严格控制土地容积率,停止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生产基地建设用地,扩大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产项目建设用地。

(四)市场配置资源。 严格限制划拨供地和协议出让范围, 协议出让土地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工业用地、经营性项目用地全部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方式供应土地。加大招标供应的力度,通过对项目建设效益综合评估,科学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资产的保值增值,进一步凸显土地供应的社会效益。

附件:岚皋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岚皋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岚皋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单位:公顷)

行政区划:

岚皋县

总供应面积合计:

26

供应计划年度:

2023

商服用地:

4.8

工矿仓储用地:

13

公共设施用地:

3

殡葬用地:

1.7

教育用地:

1.5

住宅用地: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