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岚皋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3-04-18 11:36来源: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工作任务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情况

六、“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中国共产党岚皋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岚皋县机构改革方案》(岚发〔20193号)规定,中共岚皋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纪委)由中共岚皋县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岚皋县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监委)由岚皋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对市纪委和县委负责。同时,县监委对岚皋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安康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在市纪委和县委领导下,县纪委监委加强对各镇纪委和派驻(派出)机构的领导。

1、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县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配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管理县委巡察组工作。

4、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修改全县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8、根据上级纪委监委工作部署,配合做好反腐败交流、合作;加强对全县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镇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管理岚皋县纪检监察信息中心。

11、完成市纪委监委、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本部门2023年初内设机构8个,即:办公室、组织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规格均为副科级。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机关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设置。

岚皋县纪检监察信息中心为县纪委监委下属副科级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

二、工作任务

2023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工作部署,坚定不移深化正风肃纪反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是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大判断、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举措,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二是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协同。督促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强化对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督促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履行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专责,提升派驻监督实效,完善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监督体系,形成全面覆盖、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三是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及阶段性特征,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更加突出严管厚爱、激励约束、教育预防多措并举,提升 “三不”一体推进的能力和水平。四是驰而不息深化作风建设。坚定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坚强做作风建设、推进清廉建设的部署,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四县战略”“八项行动”实施等,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对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五是突出政治定位推动巡察高质量发展。巩固深化政治巡察,统筹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联动巡视巡察和交叉巡察等方式,推进巡察工作提质提效。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发挥标本兼治作用。六是锻造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组织、作风和能力建设,深化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严格纪检监察干部考核管理,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发扬斗争精神,练就斗争本领,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三、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国共产党岚皋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四、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上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56人,事业编制27人;实有人员73人,其中行政51人,事业22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8人。聘用制司机4人,遗属1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本部门当年预算收入1233.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33.1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较上年减少0.82万元,同比下降0.0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59.18万元,专项业务经费减少60万元。本部门当年预算支出1233.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33.1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0.82万元,同比下降0.0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59.18万元,专项业务经费减少6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33.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33.1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较上年减少0.82万元,同比下降0.0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59.18万元,专项业务经费减少60万元。本部门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233.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33.1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0.82万元,同比下降0.0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59.18万元,专项业务经费减少6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33.11万元,较上年减少0.82万元,同比下降0.0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59.18万元,专项业务经费减少60万元。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33.11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1101)806.99万元,较上年增加27.28万元,上升3.5%。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规定人员正常增加工资。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1102)175万元,较上年减少60万元,下降25.53%,主要原因是“三化”建设经费减少60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91.43万元,较上年12.63万元,上升16.0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45.72万元,较上年增加6.32万元,上升16.0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99)1.8万元,较上年增加0.17万元,上升10.4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6)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43.59万元,较上年增加3.69万元,上升9.2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7)住房公积金(2210201)68.58万元,较上年增加9.09万元,上升15.2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增资。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33.1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837.55万元,较上年增加6.14万元,上升0.74%,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规定正常调资增资,以及因工资增加随之增加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362.95万元,较上年减少13.58万元,下降3.61%,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费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17.7万元,较上年增加17.05,上升2623.08%,主要原因是:4名聘用司机的工资福利支出纳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中。

资本性支出(310)14.9万元,较上年减少10.44,下降41.2%,主要原因是:“三化”建设需新购办公设备减少。


(2)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33.11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837.55万元,较上年增加6.14万元,上升0.74%,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规定正常调资增资,以及因工资增加随之增加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362.95万元,较上年减少13.58万元,下降3.61%,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费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17.7万元,较上年增加17.05,上升2623.08%,主要原因是:4名聘用司机的工资福利支出纳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中。

机关资本性支出(503)14.9万元,较上年减少10.44,下降41.2%,主要原因是:“三化”建设需新购办公设备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第三部分  其他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4.5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2年和2023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经费预算;公务接待6.5万元,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大力压减接待支出;公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与上年持平;公车购置费0万元,本部门当年无公车购置费经费预算。

本部门当年会议费预算5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会议支出;

本部门当年培训费10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上升11.1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及各镇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流动更换快,需要进行业务培训。

本部门无上年结转的“三公”经费支出。

本部门无上年结转的会议费支出。

本部门无上年结转的培训费支出。


会议费培训费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

会议/培训名称

时间

人数

金额

备注

1

县第十五届三次纪委全会

2023222

100

2.5

2

巡察一期动员会

2023221

30

0.225

3

巡察二期动员会

2023621

30

0.225

4

巡察三期动员会

2023921

30

0.225

5

特约监察员动员会

2023221

22

0.165

6

全县纪检监察重点工作推进会

2023615

70

0.7

7

县反腐败协调小组会

2023816

20

0.15

8

县述职述廉会

20231122

54

0.81

9

全员培训

2023710日至14

100

10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上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执法执勤车辆5辆,特种业务用车1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台(套)。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上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当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政府采购表)

本部门无上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33.11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本部门无上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02.85万元,较上年增加35.98万元,上升21.56%,主要原因是:公务交通补贴纳入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县纪委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