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经济贸易局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23-04-28 14:25来源:县经贸局


办公地点:柑竹坝创客园10楼

办公电话:0915-2521329

县经贸局党委书记,局长:苟元学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提出产业布局、结构优化调整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编制实施工业企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除能源外的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和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意见;按照省、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组织实施工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推进科研成果转化,推动装备制造业、软件业、信息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新兴产业发展工作。

(六)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企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和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指导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稀土行业发展工作。

(七)承担全县煤炭、黄金、机械、化工、有色、冶金、轻工、纺织、建材、室内装饰、茧丝绸、盐业等行业管理,负责工业行业中、长期规划和产业规划的编制衔接,协调行业关系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八)争取和落实中、省对困难企业和关闭破产企业的各项扶持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发展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培植经济主体;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规划和县域工业园区发展规划;承担全县非公有制经济、民营企业的发展工作,协调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县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自主创新和技术创新,组织开展企业家培训和人才交流,促进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指导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工作;依法维护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

(九)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指导企业深化改革和实施重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企业管理,提升经营水平,提高经济效益;指导企业股份制改造和公司上市的辅导、审核和推荐工作。

(十)负责工业企业各项扶持资金的申报审核、批准上报和使用监管工作;指导企业经济技术协作,协调推动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健全企业维权工作机制,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开展企业减负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拟定全县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及中长期规划、年度发展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研究提出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意见,负责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十四)拟订全县内贸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市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拟定成品油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成品油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的建设及市场运行管理,规范成品油等重要商品流通秩序;负责制定成品油供应中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协助实施。

(十五)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全县商场超市诚信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十六)承担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十七)负责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拟订政策,落实中、省有关再生资源回收政策。引导、规范和扶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指导行业自律组织的建立和发展。

(十八)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服务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落实国家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组织协调我县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相关工作。

(十九)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二十)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我县境(国)外承包工程、境(国)外劳务合作等;拟订本县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的初审工作。负责对外援助工作,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和赠款;监督检查援外项目实施情况。

(二十一)负责全县有关出国经贸展示和国外来岚业务及相关事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进行经贸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工作;联络组织国内外经贸洽谈和技术交流活动;向国内外有关企业和机构提供经贸信息、咨询及资信调查等各类服务。

(二十二)承担全县煤炭生产、经营行业管理和开办煤矿立项初审报批、矿井筹建、设计审核和验收,承担全县煤矿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办、换发与年检,承担查处煤炭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煤炭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三)负责全县电子商务工作。

(二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承办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组织综合性文件的草拟、督促检查机关文件、会议制度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文秘、机要、保密、网络、档案、机关安全、党建、党风廉政、宣传、环境卫生、信息发布、信访接待、公务接待、后勤等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联系电话:0915-2521329

(二)经济综合股。负责全县工业运行监测和态势分析,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科学制定工业年度发展目标,协调解决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准确把握发展动态趋势,及时为主管部门和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全县工业年度发展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评价和重要报告的草拟;承担工业原材料及产品运输计划及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组织提出新型工业化、信息化产业发展战略,制定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参与投资项目的审核;负责工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工作,承担装备制造、环保产业、安全生产、节能减排、新型材料、食品、医药、纺织等工业技改项目的审核申报以及技改项目的管理和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的方针政策,编制实施全县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信息化建设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建立、完善对中小企业的分类统计、监测、分析和发布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承担全县煤炭生产、经营行业管理和开办煤矿立项初审报批、矿井筹建、设计审核和验收,承担全县煤矿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办、换发与年检,承担查处煤炭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煤炭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研究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建议,贯彻执行国家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政策法规;推动全县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研究拟定全县健全规范流通领域市场体系的政策、规定;组织制定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和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积极争取协调政府专项资金投入,培育建设标准化菜市场、农产品市场、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负责全县商贸流通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对典当、拍卖、租赁、直销和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的企业经营资格进行审核和对旧货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对外贸易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全县进出口企业的备案登记工作和进出口业务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本县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案件的产业损害调查、产业安全、预警机制监测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办理加工贸易的初审和认定工作;负责进出口商品配额及许可证的协调管理,搞好进出口商品质量管理、基地建设和申报工作;执行国家有关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和服务贸易的政策、目录、规章及扶持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商超、加油站的安全监管工作。联系电话:0915-2521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