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政策,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引导机动车合理停放,有效保障停车和交通畅通。依据《陕西省定价目录》和《安康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安发改价格〔2022〕71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目前已形成了《岚皋县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实施方案》和《岚皋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实施方案》,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询意见建议。
一、公示时间:2023年5月17日至6月17日,共30天。
二、公示方式:岚皋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三、意见建议反馈渠道:公示期间,可将意见和建议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形式反馈。联系电话:13571468787邮箱:28773542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