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陕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公布了“陕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名单,岚皋县荣获“陕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县”称号,是我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区)。
近年来,岚皋县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任务,积极探索推行“四联机制”“智慧监管”“多网合一”等监管模式,深入开展“网剑”“利剑”“铁拳”“亮剑”“农资打假”“渔政执法”等专项整治行动,严管严防严控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连续多年在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中获得“A”级等次。截至目前,累计查处食品领域违法案件145起,其中“无底线向未成年人营销低俗食品案”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列入督办典型案件。
同时,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的工作思路,启动食品生产企业定向培育工作计划,全面实施“一企一策”精准帮扶,深入开展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相继开发了富硒水、富硒茶、富硒魔芋、富硒粮油、富硒果蔬、富硒肉制品等特色产品,并落实300余万元专项资金打造了杨家院子、河街美食、廊桥夜市3个示范样板,改造提升了360余户“三小”行业。
下一步,岚皋县将以“三个年”活动部署为契机,把“严”的主基调贯穿于示范创建始终,持续巩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全力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着力打造出最安全、最健康、最放心的“岚皋味道”。(图文/通讯员 姚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