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岚皋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5-20 11:48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总体部署,为统筹全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县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岚皋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更好地理解《规划》内容,切实做好《规划》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规划编制背景

为加强岚皋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的宏观调控和规范管理,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布局,推进矿产资源规模开发和集约利用,加快矿业绿色发展,提高矿产资源对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到2035年。

二、规划成果和主要内容

(一)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1份、附表3张、附图4张、编制说明1份、规划数据库1个。

(二)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分七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总则。提出《规划》编制的目的、依据,明确《规划》的定位、期限和适用范围。

第二部分为现状与形势。概述了岚皋县矿产资源的特点,分析了岚皋县矿产资源与矿业发展现状,总结了上轮规划实施成效及存在问题,对“十四五”时期岚皋县矿业发展形势提出了要求。

第三部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规划》确定了坚持底线思维、保障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创新驱动、高效利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四项基本原则。《规划》提出至2025年,铁、铜、钒矿勘查开发取得新进展,矿泉水、饰面用板岩勘查开发取得新突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质量和效益稳步提升,矿山地质环境持续改善。

第四部分为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规划》落实市级划定的5个矿泉水勘查规划区块、1个玉石(绿松石)勘查规划区块、1个饰面用板岩勘查规划区块。落实省级划定的2处钒矿开采规划区块,县级划定2处建筑用花岗岩开采规划区块。

第五部分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落实了市规划在岚皋县部署的1个矿产资源调查评价重点项目;落实了市规划在岚皋县部署的1个矿产资源勘查重点项目;部署了1个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重点项目。

第六部分为矿业绿色发展与矿山生态修复。鼓励和推动矿产资源绿色勘查,不断加强矿产资源绿色开采,加快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全面促进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第七部分为规划保障措施。为确保《规划》顺利实施,提出了落实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建立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严格规划实施监督检查、提升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营造规划实施良好社会氛围等五项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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