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2023年收到第二批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对象46户。按照中、省、市保障性住房有关文件精神及《岚皋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管理办法》规定,经本人申请,社区、申请对象所在单位初审,县自然资源局(搬迁办、不动产登记中心)、行政审批服务局、民政局、车辆管理所等部门联合审查、比对,2023年第二批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及租赁补贴对象中,有42户符合保障条件,4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现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9日。公示期间,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物业管理与房地产交易所举报;逾期未提出,视为无异议。
办公地点:县住建局二楼物业管理与房地产交易所
举报电话: 0915- 2516191
附件:岚皋县2023年第二批申请实物配租及租赁补贴对象审核结果.xls
岚皋县物业管理与房地产交易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