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地质灾害现状以及2023年汛期气候趋势预测,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形势
(一)地质灾害现状。我县是安康的多雨区,地质构造复杂,松散堆积层广布,且山体被河、沟支解破碎,坡陡谷深,地质环境脆弱。加之采矿、修路、削山建房等人类工程活动,致使地质灾害多发、易发、突发、频发。根据《岚皋县“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全县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面积121.19km2,占全县总面积的6.20%;中易发区面积470.05km2,占全县总面积的24.0%;高、中易发区面积591.24,占全县总面积的30.21%。
截止2023年3月底动态更新数据,全县共有26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中滑坡239处,泥石流22处,崩塌1处,共威胁1534户5812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地质灾害类型和诱发因素。我县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类型。强降水及山区水库与渠道流水侵蚀仍是引发突发性地质灾害特别是泥石流灾害的重要自然因素。不合理的人类工程活动,如工程建设切坡、开挖、人饮工程渗漏、矿山采掘、弃渣和村(居)民傍山沿沟建房、取土,以及工程施工缺少防护设施或者防护不当等人为活动也是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
(三)气象趋势预测。汛期、强降雨(雪)期、冰冻期等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我县汛期一般发生在5月至10月,极易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县2023年汛期(5~10月)降水略偏多,平均气温偏高,气候状况总体为一般到偏差,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呈多发态势,阶段性强降水、暴雨洪涝以及强对流等天气易造成较重的中小河流洪水、滑坡、泥石流、城市内涝等次生灾害。预计今年我县汛期时间分布上呈现5月、8月、10月降水量略偏多,6-7月、9月降水量略偏少,累计雨量750-870毫米。预计汛期有5-6次区域性暴雨天气,多雷雨大风和短时暴雨等强对流天气,预计7月上旬到中旬为汛期多雨时段,7月下旬至8月中旬可能发生15-20天左右的伏旱天气。在汛期应密切关注雨情,重点防范地质灾害,各镇及各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工作,及时进入工作状态,严格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确保安全度汛。
二、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一)重点防范期。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水等因素密切相关,2023年预计全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10月,在降水作用下极易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各镇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制定年度防治方案,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确保安全度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重点防范区域。全县12个镇均有不同程度的地质灾害发育,根据隐患点数量、威胁人数及地质环境综合分析,其中城关、民主、佐龙、石门、官元、堰门、四季、孟石岭、南宫山等镇受地质灾害威胁较严重,各镇人民政府应特别关注防范强降雨以及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城关镇:共有4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429户1982人。本区岚河、平溪河、四季河两侧临山沟谷、低山区范围属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低山区人类活动少区域属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肖家坝等无临山、平坦地段地段,人类工程活动较少的中山区地段属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无人类工程活动的高中山区部分地段属于地质灾害非易发区。本区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的岚河、平溪河、四季河两侧居民集聚区属于地质灾害极高风险区;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的岚河、平溪河、四季镇两侧分散住户临山沟谷、低山区属于地质灾害高风险区;人类工程活动较少的低山区属于地质灾害中风险区;无人类工程活动的中山区地段属于地质灾害低风险区。
民主镇:共有4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202户775人。本区汉江右岸河谷区、大道河及支流下游大部分两侧临山沟谷、低山区属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的低山区、部分中山区属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农田社区等无临山、平坦地段及无人类工程活动的中山区地段属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本区大道河及支流沿岸居民集聚区临山属于地质灾害极高风险区;大道河及支流大部分两侧临山沟谷、低山区属于地质灾害高风险区;汉江右岸河谷区、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的低山区、部分中山区属于地质灾害高风险区;人类工程活动较少的低山区属于地质灾害中风险区;无人类工程活动的中山区地段属于地质灾害低风险区。
四季镇:共有1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49户140人。本区四季河中下游、四季镇政府驻地附近、木竹村北部两侧临山沟谷、低山区属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四季河支沟及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的低山区、部分中山区属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人类工程活动较少的中山区地段属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无人类工程活动的高中山区部分地段属于地质灾害非易发区。本区四季镇政府驻地、木竹村驻地等居民集聚区临山属于地质灾害极高风险区;四季河临山沟谷、低山区属于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四季河及支沟,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的低山区、部分中山区属于地质灾害中风险区;无人类工程活动的中山区地段属于地质灾害低风险区。
石门镇:共有2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125户403人。本区大道河河谷区两侧临山沟谷、低山区属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的大道河两岸、横溪河、盘河及支流下游低山区、部分中山区属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人类工程活动较少的中山区地段属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无人类工程活动的南部高中山区部分地段属于地质灾害非易发区。本区大道河及支流沿岸居民集聚区临山属于地质灾害极高风险区;大道河及支流大部分两侧临山沟谷、低山区属于地质灾害高风险区;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的低山区、部分中山区属于地质灾害高风险区;人类工程活动较少的低山区属于地质灾害中风险区;无人类工程活动的高中山、中山区地段属于地质灾害低风险区。
官元镇:共有2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91户277人。本区洞河及大河下游段的临山沟谷、低山区范围属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低山区人类活动较多区域属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人类工程活动较少的南部中山区地段属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无人类工程活动的高中山区部分地段属于地质灾害非易发区。本区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的洞河沿岸及大河下游段的居民集聚区属于地质灾害极高风险区;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的洞河沿岸及大河中下游段两侧分散住户临山沟谷、低山区属于地质灾害高风险区;人类工程活动较少的低山区属于地质灾害中风险区;无人类工程活动的中南部中山区地段属于地质灾害低风险区。
堰门镇:共有2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115户513人。本区洞河的临山沟谷、低山区范围属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低山区人类活动较多区域属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人类工程活动较少、无人类工程活动的中山区地段属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本区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的洞河沿岸的隆兴村等的居民集聚区属于地质灾害极高风险区;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的洞河沿岸分散住户临山沟谷、低山区属于地质灾害高风险区;人类工程活动较少的低山区属于地质灾害中风险区;无人类工程活动的中东部中山区地段属于地质灾害低风险区。
佐龙镇:共有1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102户309人。本区岚河、晓道河的临山沟谷、低山区范围属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岚河、晓道河两岸的低山区人类活动较多区域属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人类工程活动较少的中山区地段属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无人类工程活动的高中山区部分地段属于地质灾害非易发区。本区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的岚河、晓道河居民集聚区属于地质灾害极高风险区;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的岚河、晓道河沿岸及支沟下游段两侧分散住户临山沟谷、低山区属于地质灾害高风险区;人类工程活动较少的低山区属于地质灾害中风险区;无人类工程活动的中山区地段属于地质灾害低风险区。
孟石岭镇:共有1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110户350人。本区岚河、支河下游段的临山沟谷、低山区范围属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低山区人类活动较多区域属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人类工程活动较少的南部中山区地段属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无人类工程活动的高中山区部分地段属于地质灾害非易发区。本区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的岚河沿岸及支河下游段的居民集聚区属于地质灾害极高风险区;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的岚河沿岸及支河中下游段两侧分散住户临山沟谷、低山区属于地质灾害高风险区;人类工程活动较少的低山区属于地质灾害中风险区;无人类工程活动的西南、东部中山区地段属于地质灾害低风险区。
大道河镇:共有1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16户44人。本区东坪村、茶农村、月池台村驻地属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低山区人类活动较多区域属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人类工程活动较少的南部中山区地段属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无人类工程活动的高中山区部分地段属于地质灾害非易发区。本区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的大道河镇镇政府驻地的居民集聚区属于地质灾害极高风险区;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的茶农村、白果坪村及居民集聚区临山沟谷、低山区属于地质灾害高风险区;人类工程活动较少的低山区属于地质灾害中风险区;无人类工程活动的西北部中山区地段属于地质灾害低风险区。
滔河镇:共有1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71户229人。本区滔河的临山沟谷、低山区范围属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低山区人类活动较多区域属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人类工程活动较少的南部中山区地段属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无人类工程活动的南部高中山区部分地段属于地质灾害非易发区。本区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的滔河的居民集聚区属于地质灾害极高风险区;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的滔河沿岸及浪河、漳河下游段两侧分散住户临山沟谷、低山区属于地质灾害高风险区;人类工程活动较少的低山区属于地质灾害中风险区;无人类工程活动的中南部中山区地段属于地质灾害低风险区。
南宫山镇:共有1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86户339人。本区岚河的临山沟谷、低山区范围属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岚河两岸的低山区人类活动较多区域属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人类工程活动较少的中山区地段属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无人类工程活动的高中山区部分地段属于地质灾害非易发区。本区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的岚河及支沟的居民集聚区属于地质灾害极高风险区;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的岚河沿岸及支沟下游段两侧分散住户临山沟谷、低山区属于地质灾害高风险区;人类工程活动较少的低山区属于地质灾害中风险区;无人类工程活动的中山区地段属于地质灾害低风险区。
蔺河镇:共有1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138户451人。本区岚河的临山沟谷、低山区范围属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岚河两岸的低山区人类活动较多区域属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人类工程活动较少的中山区地段属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无人类工程活动的高中山区部分地段属于地质灾害非易发区。本区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的岚河及支沟的居民集聚区属于地质灾害极高风险区;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的岚河沿岸及支沟下游段两侧分散住户临山沟谷、低山区属于地质灾害高风险区;人类工程活动较少的低山区属于地质灾害中风险区;无人类工程活动的东北部中山区地段属于地质灾害低风险区。
(三)重点防范矿山及集中开采区。城关镇平溪河竹园湾建筑石料用玄武岩矿区、城关镇六口建筑石料用辉绿岩矿、城关镇六口水田沟矿区、滔河镇柏坪饰面用石材矿区、漳河瓦场坪矿区、朝阳石煤矿、东河石煤矿、兴隆沟石煤矿、蔺河镇光明采石厂陇子口矿区、佐龙镇杜坝钒矿砖瓦用页岩矿、佐龙塔园粗面岩矿、四季镇麦溪村桐麻园矿区、孟石岭镇鑫福石煤矿、党参槽石煤矿、南宫山镇大兴石煤矿、立新石煤矿、民主镇尚武石煤矿、大道河镇龙王庙石英矿区。重点加强对所有露天开采矿山的监测和预防,其它矿区若有大量不合理堆放的弃渣,也有可能引发地质灾害。
(四)重点防范居住集中区和工程施工区。全县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敬老院、医院、学校、集镇等人员集中区,在建工程、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施工及弃渣堆积区域,要做好重点防范,加强监测,如有险情应提前组织撤离受威胁群众。
(五)重点防范路段。G541、G211国道,X215(蔺河-滔河)、X216(石门-懒稍台)、X217(大道-岚皋)、X218(大道-官元)县道,Y202(孟石岭-支河)、Y310(双河-孟石岭)、Y309(狮子头-蔺河)、Y206(石门-官元)、Y207(官元-大北河)等乡道沿线地质环境复杂,属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发生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属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交通和公路部门应加强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六)重点防范点。将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中威胁程度较大、危险系数较高的40处重点隐患点(见附件)进行重点防范。各镇、相关部门要加强防范,做好应对处置,严防地质灾害发生。
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及措施
根据2023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2023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是:
(一)制定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各镇要根据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现状以及降雨、洪水等趋势预报,结合最新动态更新情况及时编制并发布以重要地质灾害防治区域及重点防范期、人员避险转移路线、防灾减灾措施、应急措施及监测预防责任人为主要内容的《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监测防范责任,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同时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准备,修订本地《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抢撤”预案》,并上报县自然资源局和县应急管理局备案。一旦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抢险救灾,组织干部群众进行自救、互救,安置和疏散灾民,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健全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各镇要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以村(社区)为单元,建立健全隐患点网格化管理组织,逐点落实监测员和网格专管员、管理员和责任人,发放“两卡一预案”。针对本辖区地质灾害的发育状况,要在滑坡、崩塌、泥石流易发区段设立警示标志,禁止受威胁对象进入危险区,有效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县自然资源局和县气象局要在汛期要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强化地质灾害短时、临近预警预报,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
(三)加强隐患排查和监测。各镇要认真落实镇村(社区)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组织各责任人和监测人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工作,抓细抓实险情上报、转移避险等防御措施。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对管辖行业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巡查、监测和防范,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加强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县自然资源局要指导各镇、各相关部门加大地质灾害法律法规和避险知识宣传力度,开展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演练;县应急管理局要指导各镇及相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应急联动演练,提高应急避险指挥组织协调能力和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镇、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群测群防人员防灾知识技能培训,同时要以隐患点、集镇、学校、医院、敬老院、搬迁安置点、建筑工地等区域为重点,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群众防灾避险实战能力。各镇、各相关部门务必于5月底前完成60%的地质灾害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任务,7月底前全面完成地质灾害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任务,并将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等相关资料报县自然资源局。
(五)加快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县自然资源局要按照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要求,进一步做好风险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能力建设等工作,加快推进民主镇学校院子滑坡治理工程以及排危除险、应急处置项目,确保按期竣工。
(六)管护和运用好预警监测设施。做好预警监测设备运行维护,各镇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监测员管护好隐患点上安装的各类监测预警设施,定期检查监测设备,及时报告和处理异常情况,确保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毁坏或者擅自移动监测设备。充分运用好监测设备的科技优势,在收到预警信息时及时处置,迅速通知监测员现场查看,做到“技防+人防”结合,提前预警,提前处置,防范灾害风险。
(七)加强非汛期隐患点监测预警。非汛期(10月20日~次年4月20日)期间各镇和行业部门要重点加强崩塌、滑坡和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并做好监测记录,对发现隐患点出现明显变形位移和频繁掉石等临灾征兆,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果断发布预警信号并提前组织受威胁人员撤离转移至安全区域。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镇长为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县自然资源局为县政府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职能部门,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为行业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人。各镇、各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制定本地、本行业防治方案,明确防治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
(二)形成防灾合力。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及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气象部门加强合作,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风险预警信息;水利、住建、交通、文旅、教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防治合力,共同做好重点防治区(段、点)重大工程、交通沿线、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对地质灾害隐患做出预测、预警、预报。
(三)推进综合防治。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搬迁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引导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搬迁,对地处于极高、高风险区域无安全住房的住户,进一步组织开展摸底排查,精准锁定搬迁安置对象,落实避灾搬迁政策,从根本上解决地质灾害防范问题。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要继续加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争取力度,力争更多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开工建设。
(四)加强源头管控。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强本辖区、本行业工程建设监管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严格实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制度,切实做好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防治工作。凡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的各类工程建设,应当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门,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机构和评估报告必须报县自然资源局备案,并严格按照评估报告要求将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各类在建工程施工和村(居民)建房过程中的地质环境保护,严禁随意削坡取土和弃碴,对管辖内一切可能导致地质灾害的工程或人为活动,要责令其停建、缓建,督促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对已造成危害的工程,要督促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负责治理,从源头上把好防御关,坚决杜绝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
(五)落实闭环管理。针对今年汛期严峻的防灾形势,要继续落实“发现隐患、监测隐患、发出预警、果断撤离”闭环管理工作机制。针对强降雨威胁,对降雨集中地区和重点地段严格开展雨前排查、雨中巡查和雨后核查,发现隐患及时预警。把撤离避险作为打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后一公里”的硬措施,各镇及村组要强化末端管控,落实好“早盯撤”措施,确保每一户、每一人在第一时间撤离威胁区域,防止紧急避险撤离不果断、不坚决、不彻底等情况发生。
(六)强化值班值守。各镇、各相关部门要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应急值守、领导带班和灾情速报制度,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监测员的手机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对发生的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要第一时间上报,坚决避免瞒报、迟报、漏报情况。对出现的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要及时启动分级响应,相关责任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果断撒离和妥善安置受威胁群众,坚决杜绝因人员回流造成的伤亡事件。要进一步加强应急抢险和救援准备,确保抢险物资充足,装备运行正常,保障工作有序。
岚皋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
县应急指挥中心:0915-2513789,传真:0915-2521172;
县自然资源局:0915-2522750,传真:0915-2522750;
附件:岚皋县2023年县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一览表.xls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