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加快构建我县绿色循环产业体系,现就做好2024年度陕南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4年度陕南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园区基础设施、主导产业链、“一县一业”等方向。
(一)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持全县产业园区内路网、管网、标准厂房(创业孵化器)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创新创业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重点支持产业集聚程度高的园区,远离集聚区的单个企业综合园区一般不列入支持范围。
(二)主导产业链项目。围绕安康市“3+5”产业链(富硒食品、新型材料、生态旅游三大千亿级产业集群和现代物流、毛绒玩具、秦巴医药、交通装备、消费电子五条重点产业链)和岚皋县6条产业链(富硒魔芋、富硒茶叶、富硒猕猴桃、包装饮用水、文旅康养、岚皋味道餐饮)为重点,支持产业链条上的重大产业项目。所支持项目原则上应在核心集聚区及县域工业园区等产业承载平台内,符合所在园区发展规划。
1.提升产业链水平的重点项目。集中力量支持全产业链上起关键作用的强链项目。
2.完善产业链的项目。重点支持以承接产业转移、招商引资等方式引入落地的延链、补链项目。对引进的世界、国内500强企业和省内国有大型企业投资的产业类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3.推动产业链转型升级的项目。引进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改造提升主导产业的项目。
4.支撑产业链发展的项目。包括仓储物流、市场拓展、品牌培育等项目。
(三)“一县一业”项目。提升“一县一业”集中度,围绕县域特色优势产业,支持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骨干企业发展、主导及衍生产品生产、市场及营销体系建设等项目。
1.成长性好的项目。重点支持投资规模大、成长性好、带动作用强的龙头企业项目,市场拓展快、发展前景好的名优产品开发提升项目,以及高附加值农副产品生产加工项目。
2.自主创业和脱贫致富项目。对边远山区带动群众脱贫致富的自主创业(返乡创业)、特色产业和小微企业项目予以支持。
3.移民搬迁社区吸纳劳动力就业项目。对在移民搬迁社区周边建设的创业孵化器、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予以支持。
二、支持条件
申报陕南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符合《陕南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符合县域发展规划和“一县一业”规划方向。项目所属产业未列入陕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2.项目实施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信条件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3.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城市规划、土地使用、环境保护等建设手续齐全,项目银行贷款、自筹资金已经落实,投资结构合理。
4.项目在岚皋县行政区划内或飞地园区内,应为具备开工条件并确定于2024年5月底前开工建设的项目或为已经开工的合规在建项目。
5.项目符合当地实际,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起推动作用。
三、有关要求
1.我局将会同县财政局按照申报范围和要求,对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严格把关认真遴选拟支持的具体项目,形成审核意见报县政府研究审定。
2.请各单位于2023年7月25日前将附表报县发改局。
联系人:邵子凡 18992530667 450914847@qq.com
附件:2024年陕南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