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农药经营许可延续的公示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有关规定,经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与县农业农村局资料审查、实地核查和综合评审,如下经营户符合农药经营许可(延续)条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自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8月1日。
申请单位 |
法人姓名 |
营业场所 |
仓储场所 |
经营范围 |
岚皋县石门镇国兰商店 |
王国兰 |
岚皋县石门镇老街 |
岚皋县石门镇老街 |
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 |
岚皋县民主镇庄稼医院 |
许祖凤 |
民主镇农贸市场A1-3 |
民主镇农贸市场A1-2 |
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 |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话形式实名反映。如无异议,我们将在法定程序内颁发《农药经营许可证》。
联系电话:0915--2517526
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