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岚皋县2023年第三批申请实物配租及租赁补贴对象审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17 16:19来源: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所2023年收到第三批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对象21户。按照中、省、市保障性住房有关文件精神及《岚皋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管理办法》规定,经本人申请,社区、申请对象所在单位初审,县自然资源局(搬迁办、不动产登记中心)、行政审批服务局、民政局、车辆管理所等部门联合审查、比对,2023年第三批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及租赁补贴对象中,21户符合保障条件。现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5日。公示期间,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物业管理与房地产交易所举报;逾期未提出,视为无异议。

办公地点:县住建局二楼物业管理与房地产交易所

举报电话: 0915- 2516191


附件:岚皋县2023年第三批申请实物配租及租赁补贴对象审核结果.xlsx



岚皋县物业管理与房地产交易所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