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县防指成员单位,安岚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康渝高铁指挥部,蔺河口水库,花坝电站、相子坝电站、岚河湾电站等小型水库:
岚皋县气象台于2023年8月26日4时46分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预计我县未来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请注意防范。预计过程降水量120-150毫米,局地可达170毫米以上,最大小时雨强可达20毫米以上。
根据《岚皋县防汛应急预案》(岚政办发〔 2023〕19号文件印发)规定,经会商研判,县防指决定于2023年8月26日6时50分启动全县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将视后续雨水汛情,向相关镇派出防汛抢险救援工作组开展督导指导和技术指导。
各镇各相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和防汛应急预案规定做好应急响应行动。要进一步细化工作安排部署、全面夯实防汛责任、加密隐患排查防范、落实抢险机械和驾驶人员、备足救援队伍和物料器材。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各级指挥长要坐镇指挥,各级防汛责任人要在岗履职,各隐患点包抓干部要到点到位,密切关注区域雨水汛情变化,加强天气变化研判和可能的灾害预判,紧盯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全面加强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城乡低洼易涝区、尾矿库、在建工程、旅游景区、河沟堤防、险工险段、河沟出口灾害影响区、矿山企业的巡查防守,通过广播、短信、微信、电话、上门通知等各种方式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到户到人;要坚决落实“早町撤”要求,坚决落实灾害高风险区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要求,做到预警叫应到位、群众回应到位、果断转移到位,做到应撤尽撤、应撤早撤、存疑必撤,全力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要严格执行突发险情灾情报告规定和相关信息报送规定,及时收集核实汛情、险情、灾情信息,提高信息报送时效,特别是遇突发险情、灾情,要做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
岚皋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8月26日6时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