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岚皋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09-26 17:22来源:岚皋县纪委监委


中国共产党岚皋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保密审查情况:已审查

 

主要负责人审签情况:已审签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岚皋县机构改革方案》(岚发【2020】3号)规定,中共岚皋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纪委)由中共岚皋县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岚皋县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监委)由岚皋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对市纪委和县委负责。同时,县监委对岚皋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安康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在市纪委和县委领导下,县纪委监委加强对各镇纪委和派驻(派出)机构的领导。


1、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县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配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管理县委巡察组工作。

4、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修改全县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8、根据上级纪委监委工作部署,配合做好反腐败交流、合作;加强对全县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镇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管理岚皋县纪检监察信息中心。

11、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本部门2022内设8个部室,包括:办公室、组织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规格均为副科级。机关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设置。另有岚皋县纪检监察信息中心等1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2年度本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本级及所属0个二级预算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国共产党岚皋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本级(机关)

 

三、部门人员情况

截至2022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56人、事业编制27人;实有人员73人,其中行政51人、事业2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8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均为1,432.2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减少55.44万元,下降3.73%。主要是“三化”建设收支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432.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2.21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32.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0.09万元,占83.09%;项目支出242.12万元,占16.9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均为1,432.2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各减少51.91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三化”建设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233.93万元,支出决算1,43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07%,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1.91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三化”建设支出减少

按照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779.71万元,支出决算925.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工资津贴奖金和相应社保缴费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235万元,支出决算239.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新增购置执纪执勤车辆15.33万元,二是减少“三化”建设支出8万元。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培训支出列入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类项目。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78.8万元,支出决算84.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39.4万元,支出决算58.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和工资增加,以及人员调动时的职业年金记实补缴。

6、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1.63万元,支出决算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8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和工资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11.29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时按财政部门统一要求调整到行政单位医疗科目。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28.61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时按财政部门统一要求调整到行政单位医疗科目。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4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时按财政统一要求,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二项支出合并列入本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59.49万元,支出决算7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0.09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

 (一)人员经费1,015.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

 (二)公用经费174.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已公开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已公开空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9.55万元,支出决算39.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财政拨款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为岚皋县纪委监委机关购置公务用车1辆,预算15.33万元,支出决算15.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预算17.88万元,支出决算17.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预算6.34万元,支出决算6.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34万元。主要是本部门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工作检查指导、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62个,来宾327人次。

(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培训费预算9.76万元,支出决算9.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三)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会议费预算3.37万元,支出决算3.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74.95万元,支出决算174.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比上年增加39.97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41.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万元。

(二)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1.2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政府采购货物支出合同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合同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合同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主要是轿车、越野车和小型客车。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2022年当年购置车辆1辆;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从评价情况来看,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工作部署,坚定不移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聚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取得新成效,较好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本部门2022年度不单独填写绩效自评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主管专项资金,未开展专项资金评价

无部门重点评价项目,未开展部门重点评价。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度设定的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98,全年预算数1432.21万元,执行数1432.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本年度本部门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2022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工作部署,坚定不移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聚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取得新成效,较好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预算执行过程中还存在年初预算精准度不够、项目执行进度不平衡,导致资金结算周期靠后的问题。下一步工作中,要严格落实财政部门对项目资金的管理要求,提前谋划,与相关业务室组加强沟通,努力提高预算编制准确率,进一步深化细化预算管理,对各个项目收支做到精准预算,尽量减少执行偏差。

    (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2年度不单独填写自评表。

(四)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无主管专项资金。

(五)部门重点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部门重点评价项目。

(六)财政重点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无财政重点评价项目。

十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项之间,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数字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尾差。

2.决算公开表格中部分数据约值万元时显示为零,实际不为零。

3.部门的决算数据反映1个预算单位的数据汇总情况,其中包含了部门本级

4.与年初预算单位相比变化情况说明:无预算单位变化调整。

5.本部门所属单位只有部门本级,部门本级不再按单位重复公开。

6.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联系电话:(0915)2521313。如电话号码发生变更,请通过其他公开渠道另行获取,本文不再更新。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公用经费: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设备设施的维持性费用支出,以及直接用于公务活动的支出,具体包括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等。

6.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7.结转资金:即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资金:即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纪委2022年决算公开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