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康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安字〔2021〕134号),有关责任县区、部门认真开展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整改情况经市级牵头验收单位核查验收,以下1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0月10 日至10月20日(10个工作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办提出或反映。
监督电话:0915-2529883
序号 |
反馈问题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整改落实情况 |
1 |
编号31:“岚皋县汉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渔业养殖科研项目植物净化器、排泄物回收装置等试验项目未启动”的 问题。 |
完成植物净 化、排泄物回收处置等设施设备安 装、运行。 |
市渔业生产工作站和岚皋县指导督促企业及试验团队按 照实验方案设计进度,启动第二阶段实验内容,完善相关实验配套设施,加快实验进度。加强日常监管,企业定期向市县渔业主管部门上报监测结 果,确保水质安全。 |
岚皋县渔业养殖项目:2022年12月底 |
2023年4月7日,市水利局组织相关专家,会同岚皋县农业农村局,前往岚皋县大道河水 域,对汉源渔业存在的问题组织了现场验收。经核查,岚皋县汉源公司在大道河养殖科研项目区设置了植物净化区,设有竹制生物浮床80余个,在浮床内栽植了空心菜进行净化实验,在网箱底部设置安装了排泄物回收装置。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
岚皋县中省环保督察巡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