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长江保护法》和《汉江水质保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专项视察

发布时间:2023-10-17 18:31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10月16日,岚皋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长江保护法》和《汉江水质保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专项视察。市政协副主席、岚皋县委书记马宏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谢荧,副主任赵兵,副县长伍玉兰、陈登林参加视察或座谈会。



视察组一行先后来到在建西渝高铁岚皋段三标段长春村工地和安岚高速四季服务区、城关镇水田村金钱坝、佐龙镇花坝村、湘子坝国控断面、县城污水处理厂,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我县国控水质断面保护、“双高”涉河生态环境保护、高速公路建设河道生态恢复治理情况及县污水处理厂运营情况,并针对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座谈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县水利局等6个部门就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各参会代表进行了交流发言。



马宏伟强调,要深化认识,坚定信心决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识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始终扛牢河湖长制政治责任,坚决克服麻痹心理和松懈情绪,聚焦“生态立县”战略,深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领跑行动”,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要突出重点,提升监管质效。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常态化进行流域巡查,零容忍开展监督执法,严格管控重点污染源,严惩破坏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做到环境监管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推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要夯实责任,强化联动协作。坚持“山水林湖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协同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切实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解任务,坚决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晰,着力构建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谢荧强调,要不断提高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行动自觉。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推动形成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思想共识和实际行动。要全面推进“一法一条例”的相关规定在我县贯彻落实。要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和生态文明观念,推动“一法一条例”深入人心;要认真执行“一法一条例”相关规定,做好水土保持、水源涵养、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等工作,统筹推进水质提升、岸上治理、源头管控。要切实发挥人大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依法监督作用。县人大常委会要依法开展监督,推动有关执法检查落实,要深入基层,充分吸纳民意、汇集民智,推动解决突出生态问题;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一法一条例”相关规定,认真办理,做到履职尽责,确保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驻岚市五届人大代表、部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生态环保代表小组代表、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视察活动。(图文/记者 胡兴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