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以来,岚皋县民政局按照创文重点工作要求,以”五个强化”深入开展创文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从严压实责任。成立了民政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其他股室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对照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测评标准,制定创文工作方案,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各个股室,对包抓责任片区内实行网格化管理,定期开展巡查。会同社区、物业公司、网格员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创文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研判整改,做到事事有人办,件件有人落实。
二是强化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局机关投入8万余元资金用于创文工作,在水岸豪庭小区内外周边点位布置安装创文宣传要素内容广告18处,安装音箱存储柜1组、雨棚1处,集中开展创文宣传活动3场次,发布宣传报道4篇,责任片区发放“文明城市告知书”180余份,创文问卷调查200余份,责任片区的创文氛围更浓厚,创文知晓率更高。
三是强化环境整治,确保工作实效。民政局志愿服务队每周星期五定期到包抓责任片区内卫生死角进行环境卫生整治、商铺门前三包以及其他不文明行为劝导宣传。对小区周边、小区内的杂物、牛皮癣、废弃物、堆积垃圾进行了清理,每天安排2人对责任片区定时巡查,引导居民自觉参与创文工作中,做文明市民,确保小区干净、整洁。截至目前,局机关干部参与创文工作420余人次。
四是强化信息收集,确保网报质量。对照创文网报资料,定期在媒体发布创文报道,收集相关创文图片信息,严把相关说明报告的质量。落实专人对网报图片、报道进行归类、剪截等工作,确保网报质量。
五是强化问题整改,确保真改实改。创文办、县委办交办反馈的问题及自行发现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第三方模拟考评发现的6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岚皋县民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