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科技服务中心:
根据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第三批省级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农计财〔2023〕26号),现将第三批省级农业专项高素质农民认定管理和培训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计划81
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加快建设进度。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内容和绩效目标,务必于10月底前将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审核备案。务必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全
部建设内容,完善档案资料,按照《陕西省农业财政专项项目管理办法》(陕农发〔2019〕104号)第六章的要求申请验收。
二要规范资金使用。岚皋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岚皋县科技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80万元主要用于标准化教室建设、实训基地建设、信息化教学资源开发、培训宣传展示及直播基地
建设。高素质农民认定管理1万元主要用于补助高素质农民资格认定。要严格执行公示公告、政府采购等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三要强化绩效管理。要认真落实绩效目标,规范实施,务必于2023年12月20日前将项目建设总结和绩效评价报告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
附件:
第三批省级农业专项高素质农民认定管理和培训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表.pdf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岚皋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