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城关镇
关于村民申请建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现对龚安明住房进行批前公示。
一、建房位置:城关镇四坪社区一组。
二、规划道路:临规划道路
三、用地规模:61.3㎡。
四、建筑规模:61.3㎡,一层。
五、建筑风格:外墙以灰白色为主色调,屋檐采用灰蓝色琉璃瓦饰面。
六、用地四界:东:以本户外墙皮为界,临规划道路;
南:以本户外墙皮为界,临本户住宅;
西:以本户外墙皮为界,临统征地
北:以本户外墙皮为界,临过境路。
公示期十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实名将反映事项书面递交至城关镇国土所窗口,逾期未提出,视为无异议。
公示地点:修建房屋现场公示及县政府网站。
联系电话: 0915- 2529953
岚皋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