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信息公开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1 |
基础信息 |
机构职能 |
单位职责、联系电话、办公地址、负责人,单位领导的职务、分工范围、简介,内设机构的职责、联系电话、负责人。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根据实际变动实时更新 |
石门镇党政办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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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政策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公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全文,并同步采用政策简明问答、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解读包括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或新旧政策才差异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文件制定印发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党政办、综治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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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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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议提案 |
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
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回复公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标明类别。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文件制定印发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人大、政协联络站、
党政办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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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政民互动 |
问卷调查、意见征集 |
围绕业务工作、重大事件在政府网站开展网络问卷调查等活动。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及出台和调整相关政策前,通过网络征集意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根据实际工作实时更新 |
石门镇党政办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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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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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开年报 |
公开年报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每年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本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
每年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 |
石门财政所、石门镇党政办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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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综合业务 |
政策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民政所、各村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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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
监督 |
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民政所、各村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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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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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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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最低生活保障 |
政策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民政所、各村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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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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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4 |
办事 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民政所、各镇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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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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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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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最低生活保障 |
审核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
石门镇民政所、各村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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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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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6 |
审批 信息 |
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民政所、各村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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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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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政策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民政所、各村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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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办事 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供养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民政所、各村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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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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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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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审核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终止供养名单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
石门镇民政所、各村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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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 |
审批 信息 |
特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民政所、各村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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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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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临时救助 |
政策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民政所、各村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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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2 |
临时救助 |
办事 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民政所、各村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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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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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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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审核 |
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名单、救助金额、救助事由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民政所、各村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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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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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养老服务业务办理 |
老年人补贴 |
特困供养人员护理补贴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补贴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民政所、各村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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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法治宣传教育 |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
法律法规资讯;普法动态资讯;普法讲师团信息等 |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陕西省“八五”普法规划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司法所、镇综治中心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其他法律服务网
注:有关公开信息可推送或归集至本省级法律服务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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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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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
推广法治文化服务 |
辖区内法治文化阵地信息;法治文化作品、产品 |
同上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司法所、镇综治中心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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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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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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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律
查询
服务 |
法律服务机构、人员信息查询服务 |
辖区内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有关基本信息、从业信息和信用信息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司法所、镇综治中心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其他法律服务网
注:有关公开信息可推送或归集至本省级法律服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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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法律咨询
服务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咨询服务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法律咨询服务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司法所、镇综治中心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其他法律服务网
注:有关公开信息可推送或归集至本省级法律服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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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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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 |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相关规划;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具体地址;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号码;中国法律服务网和各省级法律服务网网址;三大平台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司法所、镇综治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其他法律服务网
注:有关公开信息可推送或归集至本省级法律服务网。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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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
|
|
|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1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 |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石门财政所、镇党政办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
|||||||||||||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预算金额)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
2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决算 |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石门财政所、镇党政办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与预算对比)进行说明。 |
|||||||||||||
3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决算 |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金额,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石门财政所、镇党政办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就业信息服务 |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
就业创业政策项目、对象范围、政策申请条件、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社保站、各村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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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2 |
岗位信息发布 |
招聘单位、岗位要求、福利待遇、招聘流程、应聘方式、咨询电话 |
同上 |
石门镇社保站、各村 |
√ |
|
√ |
|
√ |
√ |
|||
3 |
求职信息登记 |
服务对象、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
同上 |
石门镇社保站、各村 |
√ |
|
√ |
|
√ |
√ |
|||
4 |
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
培训项目、对象范围、培训内容、培训课时、授课地点、补贴标准、报名材料、报名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
同上 |
石门镇社保站、各村 |
√ |
|
√ |
|
√ |
√ |
|||
5 |
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
职业介绍 |
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提交材料、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同上 |
石门镇社保站、各村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6 |
职业指导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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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
活动通知、活动时间、参与方式、相关材料、活动地址、咨询电话 |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社保站、各村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8 |
就业失业登记 |
失业登记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社保站、各村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
9 |
就业登记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石门镇社保站、各村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
10 |
就业失业登记 |
《就业创业证》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社保站、各村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11 |
创业服务 |
创业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社保站、各村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
12 |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社保站、各村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
13 |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社保站、各村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14 |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社保站、各村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
15 |
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社保站、各村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
16 |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社保站、各村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17 |
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社保站、各村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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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
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社保站、各村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
19 |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
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社保站、各村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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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20 |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社保站、各村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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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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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社保站、各村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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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政府购买服务 |
政府向社会购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成果 |
文件依据、购买项目、购买内容及评价标准、购买主体、承接主体条件、购买方式、提交材料、购买流程、受理地点(方式)、受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社保站、各村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社会保险登记 |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社保站、各村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2 |
社会保险登记 |
参保单位注销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社保站、各村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3 |
职工参保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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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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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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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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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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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5 |
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维护 |
单位(项目)基本信息变更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社保站、各村 |
■政府网站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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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6 |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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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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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7 |
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维护 |
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社保站、各村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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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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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8 |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 |
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社保站、各村 |
■政府网站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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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9 |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 |
单位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社保站、各村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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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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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0 |
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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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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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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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养老保险服务 |
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社保站、各村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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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12 |
养老保险服务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社保站、各村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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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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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3 |
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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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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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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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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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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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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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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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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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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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丧葬补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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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养老保险服务 |
事业单位退休、在职人员抚恤金申领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社保站、各村 |
■政府网站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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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8 |
养老保险服务 |
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社保站、各村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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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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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0 |
养老保险服务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社保站、各村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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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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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1 |
养老保险服务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社保站、各村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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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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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2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社保站、各村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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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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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社保站、各村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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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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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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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养老保险服务 |
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社保站、各村 |
■政府网站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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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5 |
多重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退费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社保站、各村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
26 |
工伤保险服务 |
工伤事故备案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社保站、各村 |
■政府网站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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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9 |
工伤保险服务 |
工伤康复申请确认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社保站、各村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30 |
工伤保险服务 |
停工留薪期确认和延长确认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社保站、各村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31 |
工伤保险服务 |
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社保站、各村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32 |
住院伙食补助费申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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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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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33 |
统筹地区以外交通、食宿费申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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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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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34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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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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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35 |
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用申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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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36 |
工伤保险服务 |
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社保站、各村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37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含生活困难,预支50%确认)、丧葬补助金申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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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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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38 |
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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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39 |
工伤保险待遇变更 |
√ |
|
√ |
|
√ |
√ |
||||||
40 |
失业保险服务 |
失业保险金申领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社保站、各村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41 |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 |
√ |
|
√ |
|
√ |
√ |
||||||
42 |
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社保站、各村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
43 |
失业保险服务 |
价格临时补贴申领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社保站、各村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44 |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社保站、各村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
45 |
稳岗补贴申领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社保站、各村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
46 |
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社保站、各村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
47 |
社会保障卡服务 |
社会保障卡申领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社保站、各村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48 |
社会保障卡服务 |
社会保障卡信息变更(非关键信息)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社保站、各村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49 |
社会保障卡密码重置 |
√ |
|
√ |
|
√ |
√ |
||||||
50 |
社会保障卡注销 |
√ |
|
√ |
|
√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 |
公开对象 |
公开
方式 |
公开
层级 |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
社会 |
特定
群体 |
主动 |
依
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1 |
征地前期准备 |
拟征收土地告知 |
在拟征收土地前,应明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并予以公开。
1.拟征收土地用途;
2.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
3.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
4.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5.拟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管控(包括不得抢栽、抢种、抢建等有关规定);
6.听证权利;
〔*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救济措施〕。 |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
在实地启动拟征收土地工作时,在村公示栏公开。
|
石门镇自然资源所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精准推送 □其他 |
|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 |
|
|||||||||||
2 |
征地前期准备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按规定确认后,调查结果予以公开。
1.征收土地勘测调查表;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登记表;
〔*土地勘测定界图件(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外;图件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技术处理)〕。
|
1.《土地管理法》;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村公示栏公开。 |
石门镇自然资源所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精准推送 □其他 |
|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 |
|
|||||||||||
3 |
拟征地听证 |
征地前期工作中依申请开展听证工作的,听证结果予以公开。按拟征收土地告知确定的时间制作《听证通知书》;按《听证通知书》规定的时间组织听证;实施听证的,公开听证相关材料。
1.《听证通知书》;
2.听证处理意见;
〔*听证笔录有关资料〕。
|
1.《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
①《听证通知书》应在组织听证7个工作日前予以公开;②其他听证公开内容在拟征地听证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村公示栏公开。 |
石门镇自然资源所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精准推送 □其他 |
|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 |
|
|||||||||||
4 |
征地审查报批 |
征地批准文件 |
有权一级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地方人民政府转发批复文件应予以公开。
1.国务院批准用地批复文件(指用地由国务院批准);
2.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用地批复文件(指用地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3.国务院批准城市用地后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实施方案文件;
4.地方人民政府转发用地批复文件;
5.其他用地批准文件。 |
1.《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自然资源所 |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
5 |
征地组织实施
|
征收土地公告 |
根据用地批复文件,县(市、区)人民政府拟定征收土地公告并予以公开。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口安置方式、社会保障途径等;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和要求;
5.救济途径。 |
1.《土地管理法》;
2.《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自然资源所 |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
公开平台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
6 |
征地补偿登记 |
征地补偿登记汇总表。
〔*征地补偿登记前置与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合并进行的,在前置环节一并公开〕。
|
1.《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征地补偿登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
石门镇自然资源所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
|
√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
|
7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征收土地公告期满后,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开。
1.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和数量;
2.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与支付方式;
4.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方法、缴费比例和办法;
5.农业人员安置具体途径;
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7.听证等救济途径;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前置的,在前置环节一并公开〕。 |
1.《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29号); |
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
石门镇自然资源所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
|
10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 |
依申请开展听证工作的,听证结果公开。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确定的时间制作《听证通知书》;按《听证通知书》规定的时间组织听证;实施听证的,公开听证相关材料。
1.《听证通知书》;
2.听证处理意见;
〔*听证笔录有关资料〕。 |
1.《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
①《听证通知书》应在组织听证7个工作日前予以公开;②其他听证公开内容在征地听证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
石门镇自然资源所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
|
11 |
征地补偿费用支付 |
征地补偿费用支付凭证。
〔在被征地村公告栏张贴,予以公开,张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后可依申请公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
获得支付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
石门镇自然资源所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精准推送 □其他 |
|
√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 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表示必选项,“□”表示可选项)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市级 |
县(区)级 |
||||||
1 |
法规政策 |
法律法规 |
●文件名称 |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 |
信息获取(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岚皋县物业管理与房地产交易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2 |
法规政策 |
政策文件 |
●文件名称 |
||||||||||
3 |
重大决策 |
决策前 |
●决策公开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4 |
重大决策 |
决策会议公开 |
●会议名称 |
||||||||||
5 |
重大决策 |
决策结果公开 |
〇决策草案意见收集和 |
||||||||||
6 |
规划计划 |
中长期规划 |
〇住房保障规划 |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岚皋县物业管理与房地产交易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7 |
规划计划 |
年度计划 |
●年度建设计划任务 |
||||||||||
8 |
建设管理 |
立项信息 |
●项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岚皋县物业管理与房地产交易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9 |
建设管理 |
开工项目清单 |
●项目名称 |
||||||||||
10 |
建设管理 |
基本建成项目清单 |
●项目名称 |
||||||||||
11 |
建设管理 |
竣工项目清单 |
●项目名称 |
||||||||||
12 |
建设管理 |
配套设施建设情况 |
●项目名称 |
||||||||||
13 |
配给管理 |
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 |
●申请受理公告 |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岚皋县物业管理与房地产交易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14 |
配给管理 |
公租房承租资格审核 |
●申请受理 |
||||||||||
15 |
配给管理 |
公租房租赁补贴或租金减免审批 |
|||||||||||
16 |
配给管理 |
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 |
|||||||||||
17 |
配给管理 |
房源信息 |
〇分配批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岚皋县物业管理与房地产交易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18 |
配给管理 |
选房或摇号公告 |
●公告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岚皋县物业管理与房地产交易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19 |
配给管理 |
分配结果 |
●保障对象姓名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岚皋县物业管理与房地产交易所 |
||||||||
20 |
配给管理 |
办理配租配售公告 |
●公告名称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岚皋县物业管理与房地产交易所 |
||||||||
21 |
配后管理 |
公租房资格定期审核 |
●年审或定期审核家庭 |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岚皋县物业管理与房地产交易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22 |
配后管理 |
自愿退出 |
●原保障对象姓名身份 |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岚皋县物业管理与房地产交易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23 |
配后管理 |
到期退出 |
|||||||||||
24 |
配后管理 |
不符合条件退出 |
|||||||||||
25 |
配后管理 |
违规处罚退出 |
|||||||||||
26 |
配后管理 |
租赁补贴发放 |
●保障对象姓名身份证 |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岚皋县物业管理与房地产交易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27 |
配后管理 |
租金收取 |
●保障对象姓名身份证 |
||||||||||
28 |
配后管理 |
租金减免 |
●保障对象姓名身份证 |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岚皋县物业管理与房地产交易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29 |
配后管理 |
腾退管理 |
●腾退对象 |
||||||||||
30 |
配后管理 |
房屋维修 |
●维修内容 |
||||||||||
31 |
配后管理 |
保障性住房调整 |
●保障对象姓名身份证 |
||||||||||
32 |
配后管理 |
运营承接主体管理 |
●单位名称 |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岚皋县物业管理与房地产交易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33 |
办事指南 |
申请保障 |
●申请条件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岚皋县物业管理与房地产交易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34 |
办事指南 |
合同备案 |
●合同范本 |
||||||||||
35 |
办事指南 |
申请租金减免 |
●申请所需材料及范 |
||||||||||
36 |
办事指南 |
缴纳租金 |
●租金标准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岚皋县物业管理与房地产交易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37 |
办事指南 |
保障性住房调换 |
●申请所需材料及范 |
||||||||||
38 |
办事指南 |
自愿退出 |
●申请所需材料及范 |
||||||||||
39 |
政策解读 |
本级政策解读 |
●解读主体 |
||||||||||
40 |
回应关切 |
主动回应 |
●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 |
||||||||||
41 |
回应关切 |
互动回应 |
●在收集分析研判舆情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岚皋县物业管理与房地产交易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42 |
评价结果 |
上级评价表彰情况 |
●上级对本地区保障性 |
||||||||||
43 |
社会评价情况 |
●公众对保障性住房工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表示必选项,“□”表示可选项)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 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镇)级 |
|||||||
1 |
执行 |
计划实施 |
任务分配 |
及时公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农户名单 |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
分配结果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项目办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
2 |
组织培训 |
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文件 |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项目办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
||
3 |
管理 |
条件与标准 |
农村危房等级评定标准 |
农村危房等级评定相关标准 |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项目办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
4 |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
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条件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项目办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
|||
5 |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项目办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
|||
6 |
管理 |
条件与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合格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要求 |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项目办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
7 |
对象认定 |
危改户认定程序 |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程序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项目办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
||
8 |
认定结果 |
认定结果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项目办、各村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
9 |
结果 |
决策部署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党政办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
10 |
年度任务实施 |
年度任务执行情况 |
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等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党政办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
||
11 |
回应关切 |
舆情收集热点及关键问题回应 |
舆情收集回应 |
接受投诉咨询建议等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党政办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
12 |
互动回应 |
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及关键问题等回应内容 |
及时发布信息;对涉及重大舆情的,要快速反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信息。 |
石门镇党政办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序号 |
过程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表示必选项,“□”表示可选项)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 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镇)级 |
|||||||
1 |
执行 |
计划实施 |
任务分配 |
及时公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农户名单 |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
分配结果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项目办、各村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
2 |
组织培训 |
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文件 |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项目办、各村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
||
3 |
管理 |
条件与标准 |
农村危房等级评定标准 |
农村危房等级评定相关标准 |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项目办、各村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
4 |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
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条件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项目办、各村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
|||
5 |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项目办、各村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
|||
6 |
管理 |
条件与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合格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要求 |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项目办、各村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
7 |
对象认定 |
危改户认定程序 |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程序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项目办、各村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
||
8 |
认定结果 |
认定结果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项目办、各村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
9 |
管理 |
预算管理 |
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 |
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有关内容,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有关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
经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或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石门财政所、党政办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10 |
结果 |
决策部署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财政所、党政办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
11 |
年度任务实施 |
年度任务执行情况 |
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等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党政办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
||
12 |
回应关切 |
舆情收集热点及关键问题回应 |
舆情收集回应 |
接受投诉咨询建议等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党政办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
13 |
互动回应 |
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及关键问题等回应内容 |
及时发布信息;对涉及重大舆情的,要快速反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信息。 |
石门镇党政办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
√ |
|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公共 |
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信息 |
1.机构名称; |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城市社区(街道)文化中心免费开放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党政办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2 |
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信息 |
1.机构名称; |
《残疾人保障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党政办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
3 |
公共 |
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
1.机构名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化馆服务标准》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党政办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4 |
下基层辅导、演出、展览和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 |
1.活动时间;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化馆服务标准》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党政办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
5 |
举办各类展览、讲座信息 |
1.活动时间;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党政办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
6 |
辅导和培训基层文化骨干 |
1.培训时间;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党政办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
7 |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活动 |
1.活动时间; |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党政办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
8 |
公共 |
文博单位名录 |
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和博物馆名录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石门镇党政办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序 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 |
公开 |
公开 |
公开 |
公开 |
公开 |
公开 |
||||
一级 |
二级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1001 |
10 行政备案类事项 |
生育登记服务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办指导发〔2016〕20号)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石门镇党政办(计生站)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
√ |
|
√ |
|
|
√ |
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办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结果送达、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渠道、办理地址和时间、办理进程、结果查询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政策
文件 |
法律法规 |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应急管理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
2 |
部门和地方规章 |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部门和地方规章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应急管理所 |
√ |
|
√ |
|
√ |
√ |
||
3 |
其他政策文件 |
其他可以公开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应急管理所 |
√ |
|
√ |
|
√ |
√ |
||
4 |
重大决策草案 |
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石门镇应急管理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
|
5 |
重要会议 |
通过会议讨论作出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时,经党组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讨论决策过程的会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提前一周发通知邀请 |
石门镇应急管理所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
√ |
√ |
√ |
|
√ |
√ |
|
6 |
征集采纳社会公众意见情况 |
重大决策草案公布后征集到的社会公众意见情况、采纳与否情况及理由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征求意见时对外公布的时限内公开 |
石门镇应急管理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
7 |
行政
管理 |
隐患管理 |
重大隐患排查、挂牌督办及其整改情况,安全生产举报电话等 |
《安全生产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石门镇应急管理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公示栏 |
√ |
|
√ |
|
√ |
√ |
8 |
行政
管理 |
应急管理 |
承担处置主责、非敏感的应急信息,包括事故灾害类预警信息、事故信息、事故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应对结果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石门镇应急管理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公示栏 |
√ |
|
√ |
|
√ |
√ |
9 |
|
动态信息 |
业务工作动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石门镇应急管理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
√ |
|
√ |
√ |
10 |
行政
管理 |
安全生产预警提示信息 |
气象及灾害预警信息 不同时段、不同领域安全生产提示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信息形成后及时公开 |
石门镇应急管理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发布会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
11 |
重点
领域
信息
公开 |
财政资金信息 |
预算、决算
“三公”经费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等财政资金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 |
按中央要求时限公开 |
石门财政所、镇党政办、镇应急管理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
12 |
重点
领域
信息
公开 |
政府采购信息 |
本单位采购实施情况相关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石门财政所、镇党政办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
13 |
办事纪律和监督管理 |
本单位的办事纪律,受理投诉、举报、信访的途径等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石门镇纪委办、镇应急管理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
|
14 |
重点
领域
信息
公开 |
检查和巡查发现安全监管监察问题 |
检查和巡查发现的、并要求向社会公开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石门镇应急管理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职能
职责 |
机构概况 |
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电话、传真、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应急管理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
2 |
|
机构职能 |
依据“三定”规定及职责调整情况确定的本部门最新法定职能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应急管理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
3 |
政策
文件 |
法律法规 |
与救灾有关的法律、法规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应急管理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
4 |
部门和地方规章 |
与救灾有关的部门和地方规章、规范性文件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应急管理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
|
5 |
其他政策文件 |
其他可以公开的与救灾有关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应急管理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
6 |
政策
文件 |
重大决策草案 |
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石门镇应急管理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
7 |
重大政策解读及回应 |
有关重大政策的解读及回应
相关热点问题的解读及回应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 |
重大决策作出后及时公开 |
石门镇应急管理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
8 |
重要会议 |
以会议讨论作出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时,经党组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讨论决策过程的会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提前一周发通知邀请 |
石门镇应急管理所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
√ |
|
√ |
|
√ |
√ |
|
9 |
政策
文件 |
征集采纳社会公众意见情况 |
重大决策草案公布后征集到的社会公众意见情况、采纳与否情况及理由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征求意见时对外公布的时限内公开 |
石门镇应急管理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
10 |
备灾
管理 |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分布情况(其具体位置、创建时间、创建级别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应急管理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11 |
灾后
救助 |
救助审定信息 |
自然灾害救助(6类)的救助对象、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及时限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应急管理所 |
■政府网站
■纸质媒体 |
√ |
|
|
√ |
√ |
√ |
12 |
灾害
救助 |
应急管理部门审批 |
救助款物通知及划拨情况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应急管理所 |
■政府网站
■纸质媒体 |
√ |
|
√ |
|
√ |
√ |
13 |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 |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 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确定(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应急管理所 |
■政府网站
■纸质媒体 |
√ |
|
√ |
|
√ |
√ |
|
14 |
灾后
救助 |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 |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居民因灾倒房、损房恢复重建具体救助标准)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公开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标准、监督举报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应急管理所 |
■政府网站
■纸质媒体 |
√ |
|
√ |
|
√ |
√ |
15 |
款物
管理 |
捐赠款物信息 |
年度捐赠款物信息以及款物使用情况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石门镇应急管理所 |
■政府网站
■纸质媒体 |
√ |
|
√ |
|
√ |
√ |
16 |
年度款物使用情况 |
年度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等使用情况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石门镇应急管理所 |
■政府网站
■纸质媒体 |
√ |
|
√ |
|
√ |
√ |
|
17 |
工作
动态 |
工作信息 |
防灾减灾救灾其他相关动态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石门镇应急管理所 |
■政府网站
■纸质媒体 |
√ |
|
√ |
|
√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备注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监督检查 |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检查制度: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双随机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检查标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检查结果:《结果记录表》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显著位置张贴公示。 |
《食品安全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市场监管所 |
政府网站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业务系统 |
√ |
|
√ |
|
√ |
√ |
|
2 |
行政处罚 |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
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
行政处罚决定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市场监管所 |
政府网站、 安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
√ |
|
√ |
|
√ |
√ |
|
3 |
公共服务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市场监管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
4 |
公共服务 |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协调指导我县一般及以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保障:县食安办承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各项工作。 监测预警:县食安办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抽样检验、风险监测、舆情监测等工作,收集、分析和研判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信息,必要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 应急响应: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县食安办的指挥下进行先期处置。根据县食安办事件评估结果,参照事件分级标准,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的,县食安办报请县政府启动应急响应。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市场监管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
5 |
|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和政策、受理投诉举报的途径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市场监管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
6 |
公共服务 |
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
食品安全宣传周每年按照国家总局确定的时间举办,通过搭建多种交流平台,以多种形式、多个角度、多条途径,面向贴近社会公众,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交流、普及科普知识活动,因活动期限为一周(因主题日的丰富而适当延长)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市场监管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
用药安全活动 |
活动时间:10月19日—10月25日、10月28日—11月18日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石门市场监管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
||
备注:已经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政策文件 |
行政法规、规章 |
·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扶贫领域的行政法规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序衔接办公室、各村 |
■政府网站
■镇政务公开栏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
|
√ |
√ |
2 |
规范性文件 |
·各级政府及部门涉及扶贫领域的规范性文件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序衔接办公室、各村 |
■政府网站
■镇政务公开栏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
|
√ |
√ |
|
3 |
其他政策文件 |
·涉及扶贫领域其他政策文件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序衔接办公室、各村 |
■政府网站
■镇政务公开栏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
|
√ |
√ |
|
4 |
扶贫对象 |
贫困人口识别 |
·识别标准(国定标准、省定标准) |
《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序衔接办公室、各村 |
■政府网站
■镇政务公开栏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
|
|
√ |
5 |
贫困人口退出 |
·退出计划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序衔接办公室、各村 |
■政府网站
■镇政务公开栏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
|
|
√ |
|
6 |
扶贫资金 |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 |
·资金名称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资金分配结果下达15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序衔接办公室、各村 |
■政府网站
■镇政务公开栏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
|
√ |
√ |
7 |
扶贫资金 |
年度计划 |
·年度县级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或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含调整方案)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序衔接办公室、各村 |
■政府网站
■镇政务公开栏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
|
√ |
√ |
8 |
精准扶贫贷款 |
·扶贫小额信贷的贷款对象、用途、额度、期限、利率等情况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每年底前集中公布1次当年情况 |
石门镇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序衔接办公室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
9 |
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和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支援资金使用情况 |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实施单位、带贫减贫机制、绩效目标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序衔接办公室、各项目涉及村 |
■政府网站
■镇政务公开栏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
|
√ |
√ |
|
10 |
扶贫项目 |
项目库建设 |
·申报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序衔接办公室、各项目涉及村 |
■政府网站
■镇政务公开栏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
|
√ |
√ |
11 |
年度计划 |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责任人、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等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序衔接办公室、各村项目涉及村 |
■政府网站
■镇政务公开栏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
|
√ |
√ |
|
12 |
扶贫项目 |
项目实施 |
·扶贫项目实施前情况(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序衔接办公室、各村项目涉及村 |
■镇政务公开栏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
|
|
√ |
13 |
监督管理 |
监督举报 |
监督电话(12317)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序衔接办公室、各村项目涉及村 |
■政府网站
■镇政务公开栏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
|
√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财务信息 |
财务信息 |
财务管理及监督办法、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党政办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
|
2 |
招生管理 |
学校介绍 |
办学性质、办学地点、办学规模、办学基本条件、联系方式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党政办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
|
3 |
学生管理 |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石门镇党政办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公开查阅点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
4 |
教师管理 |
教师职称评审 |
评审政策、评审通知、学校拟推荐人选名单、评审结果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信息形成(变更)3个工作日内,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
石门镇党政办 |
■政府网站 |
|
教师 |
√ |
|
√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出生 |
出生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户口登记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岚皋县公安局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
2 |
收养、入籍等登记 |
收养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户口登记条例》、《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国籍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岚皋县公安局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
3 |
注销登记 |
死亡注销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户口登记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岚皋县公安局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
4 |
服现役注销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户口登记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岚皋县公安局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
|
5 |
迁移登记 |
迁出、迁入登记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岚皋县公安局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
6 |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
姓名变更、更正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户口登记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岚皋县公安局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
7 |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
性别变更、更正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公安部关于公民手术变性后变更户口登记性别项目有关问题的批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岚皋县公安局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
8 |
民族成份变更、更正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岚皋县公安局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
|
9 |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 |
暂住登记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户口登记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岚皋县公安局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
10 |
居住证申领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居住证暂行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岚皋县公安局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
|
11 |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 |
居住证换、补领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居住证暂行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岚皋县公安局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
12 |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 |
居住证签注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居住证暂行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岚皋县公安局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
13 |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管理 |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岚皋县公安局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
14 |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换、补领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岚皋县公安局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
√ |
|
15 |
居民身份证管理 |
居民身份证申领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居民身份证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岚皋县公安局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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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换、补领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居民身份证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岚皋县公安局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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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岚皋县公安局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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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管理 |
异地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居民身份证法》、《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岚皋县公安局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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