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应急管理局通报5起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11-03 10:47来源:岚皋县应急管理局

岚皋县应急管理局

通报5起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

岚皋县应急管理局对岚皋县秦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花里

加油站行政处罚案

基本案情

2023年3月13日,岚皋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岚皋县秦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花里加油站进行了执法检查,通过抽查近期视频监控录像,发现该加油站未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存在员工加完油后,让顾客直接在加油机旁通过微信扫码的方式支付油费并未将摩托车推离加油岛4.5米后启动的行为。

经执法人员调查取证,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07》第6.2.8条、第6.2.9条的规定。

处理结果

岚皋县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岚皋县秦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花里加油站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岚皋县应急管理局对岚皋县华峰烟花材料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案

基本案情

2023年4月30日,岚皋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岚皋县华峰烟花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安全隐患,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作业进行整改。2023年6月2日,岚皋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到该公司进行隐患整改验收复查时,发现该公司未经应急管理部门验收合格,擅自开工作业。

经执法人员调查取证,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处理结果

岚皋县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岚皋县华峰烟花材料有限公司作出警告,并处罚款14000.00(壹万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对其主要负责人左云浩作出处罚款1500.00(壹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岚皋县应急管理局对陕西省岚皋县华彩烟花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案

基本案情

2023年6月8日,岚皋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陕西省岚皋县华彩烟花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公司任命安全管理人员2名,其中一人长期不在岗,该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只有一人。

经执法人员调查取证,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处理结果

岚皋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陕西省岚皋县华彩烟花有限公司处人民币3000.00(叁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岚皋县应急管理局对岚皋县石门加油站行政处罚案

基本案情

2023年8月7日,岚皋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岚皋县石门加油站进行了检查,发现该站因停电导致液位监控仪处于关闭状态无法正常显示,但当日巡检记录中液位监控仪是否正常一栏中填写“正常”,存在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行为。

经执法人员调查取证,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理结果

岚皋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岚皋县石门加油站处人民币2000.00(贰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岚皋县应急管理局对岚皋县欣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堰门

加油站行政处罚案

基本案情

2023年8月7日,岚皋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岚皋县欣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堰门加油站进行了检查,发现该站部分《加油站日巡检记录》及《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中主要负责人未参与安全检查,但签名栏有人代签其姓名,存在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行为。

经执法人员调查取证,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理结果

岚皋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岚皋县欣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堰门加油站处人民币2000.00(贰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