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洞河堰门镇段防洪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发布时间:2023-07-25 09:25来源:岚皋县水利局

项目建设单位

岚皋县水旱灾害防治监测站

法人

潘文

主要负责人

包斌

设计单位名称

负责人

资质情况

西安华阳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李军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水利行业 丙级

监理单位名称

负责人

资质情况

陕西志通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桂霞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施工单位名称

资质情况

项目主要负责人

施工Ⅰ标段:陕西中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Ⅱ标段:陕西中宏盛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Ⅰ标段: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施工Ⅱ标段: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施工Ⅰ标段:项目经理:付梁艳

    技术负责人:田海峰

施工Ⅱ标段:项目经理:刘平

     技术负责人:王贤朋

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

施工Ⅰ标段:公司委派项目经理、技术负

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等为核心,组成项目部管理机构。

施工Ⅱ标段:公司委派项目经理、技术负

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等为核心,组成项目部管理机构。

工作职责

施工Ⅰ标段:项目经理全面负责该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安全员负责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质量员按照技术要求和规范对项目施工情况进

行质量检验,材料员根据生产计划和材料预算制度实施采购计划,确保工程进度。

施工Ⅱ标段:项目经理全面负责该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安全员负责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质量员按照技术要求和规范对项目施工情况进

行质量检验,材料员根据生产计划和材料预算制度实施采购计划,确保工程进度。

主要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项目部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管理质量安全生产工作,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同时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建立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体系,做到安全生产有人抓、有人管,各层次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相关安全生产工作,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整改,并做好安全隐患整改消项记录。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落实情况

施工单位一是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禁挤占河面,按照水利部门的要求做好河岸线保护工作。施工期间合理规划施工占地,减少土壤扰动和地表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恢复临时性占地的原有生态功能。二是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制定扬尘治理方案,加强施工场地扬尘监管。三是强化水环境保护。在施工区和生活区设置污水处理系统,备有临时的污水汇集沉淀井用于过滤施工、生活排水,确保污水不外排。四是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优先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布局产噪设备位置,对高振动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五是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保护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定期清除垃圾并集运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地点掩埋,同时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定期清扫处理。

 

 

填报人:岚皋县水利局(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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