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物业管理及房地产交易所关于岚皋县2023年第四批申请实物配租及租赁补贴对象审核比对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23 14:37来源:岚皋县住建局

我所2023年收到第四批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对象7户。按照中、省、市保障性住房有关文件精神及《岚皋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管理办法》规定,经本人申请,社区或申请对象所在单位初审,县自然资源局(搬迁办、不动产登记中心)、行政审批服务局、民政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部门联合审查、比对,2023年第四批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及租赁补贴的对象中,2户符合保障条件。现将部门审核比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30日。公示期间,对审核比对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物业管理与房地产交易所举报;逾期未提出,视为无异议。

办公地点:县住建局二楼物业管理与房地产交易所

举报电话: 0915—2516191

附件:岚皋县2023年第四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名单.xlsx 



岚皋县物业管理与房地产交易所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