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发放的通知>的通知》(安人社[2023]485号)精神,参保企业符合文件规定的稳岗返还基本条件,参保企业裁员率应控制在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目标5.5%以内,申请时参保人数比上年度月均参保人数减少不得超过50%,可申报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经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初审,拟确定岚皋县中圣石化六口加油站等11家企业为2023年度第三批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企业名单及返还金额附后)。
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12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方式如实反映。
监督电话:0915-2521380、0915-2529110
联系地址:岚皋县城关镇河滨大道12号人社局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工伤失业股、稽核股。
附:岚皋县2023年度第三批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名单.xls
岚皋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