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岚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项目(一期)
南宫山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岚皋县岚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项目(一期)南宫山镇段由岚皋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岚发改环资﹝2023﹞81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县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岚皋县南宫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康途正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宫山镇污水处理厂至花里加油站段。
2.2工程规模:新建生态缓冲带4490.49㎡,河道湿地3312.33㎡。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设计全部内容。
2.3项目投资总额:105.29万元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岚皋县岚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项目(一期)南宫山镇段;标段编号:E6109253546hbvqlx; 项目类型:施工;
2.6招标范围:岚皋县岚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项目(一期)南宫山镇段施工图纸设计及工程清单全部内容的施工;
2.7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基本信息必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可查询;外省企业基本信息必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外省入陕建筑企业登记信息中可查询,外省企业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信息必须在其注册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可查询 (企业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和查询方法)。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3年 12 月 07 日 09时00分至2023年 12 月 12 日 09时00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于2023年 12 月 07 日 09时00分至2023年 12 月 12 日 09时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图纸资料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12 月 27 日 09时00分 ,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的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场。具体操作流程请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www.sxggzyjy.cn) 下载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7.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线上递交;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项目经理应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填报的信息一致。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岚皋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 招投标人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www.sxggzyjy.cn)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录招投标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9.2 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sxz):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9.3 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sxt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岚皋县南宫山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康途正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 |
岚皋县南宫山镇街道 |
地址: |
安康市岚皋县西三路32号(神田路92号) |
邮政编码: |
725406 |
邮政编码: |
725400 |
联系人: |
胡先生 |
联 系 人: |
张女士 |
电话: |
17809252520 |
电 话: |
15353933393 |
岚皋县南宫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