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陕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3-12-14 16:26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12月13日,岚皋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陕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谢荧、副主任江贤文,副县长伍玉兰、徐远航参加执法检查或座谈。



座谈会上,听取了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检查组成员围绕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进行了交流发言。



谢荧强调,要加强法律学习,提高对乡村振兴的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建立健全乡村振兴责任体系,确保乡村振兴责任制层层落实;要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保障好农产品供给安全、保护好农村生态屏障安全、传承好中国农村优秀传统文化;要在完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善农村教育条件等方面持续发力,全面提升新时代农民素质。要依照法律规定,推进和保障乡村“五大振兴”,不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产业振兴;建立健全激励服务机制,细化落实创新创业扶持措施,推进人才振兴;开展新民风、文化惠民、移风易俗等文明实践活动,推进文化振兴;聚焦薄弱环节和难点,推动农村饮用水保障、环境污染专项治理等工作,推进生态振兴;加快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推进组织振兴。要立足县情实际,持之以恒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坚持以示范镇村为重点,强化要素保障,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强化乡村治理,扎实开展和美庭院建设等重点工作;发挥好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等方面的作用,因地制宜做好“土特产”文章,持续推进产业建设;发挥好联农带农作用,扎实推进新民风建设;发挥好代表联络站、专业代表小组的作用,引导代表在促进乡村振兴发挥作用、做好表率,持续激发内生动力。



会前,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孟石岭镇多彩盛发纺织品有限公司、南宫山镇御口韵茶叶园区、蔺河镇和平村党群服务中心、民意公司蔬菜种植基地等地,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了我县乡村产业发展、基层组织建设和社会治理等情况,全面检查了我县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图文/记者 杨林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