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安康市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安办发〔2023〕7号)规定,按照《岚皋县2023年村级财务暨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岚审委办发〔2023〕2号)安排,中共岚皋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岚皋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7月24日起,对伍先忠同志2021至2022年担任蔺河镇蒋家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伍先忠同志于2021年1月被中共蔺河镇委员会任命为蒋家关村党支部书记,2月被选举为村民委员会主任,全面负责村党支部工作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重大项目决策及决策程序不合规;
(二)魔芋小镇食品生产加工项目管理不规范;
(三)三资管理台账更新不及时,互助资金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四)2021-2022年未进行资产清查、财务收支情况未公开;
(五)投入村魔芋农民专业合作社175.8万元资金无担保或者抵押;
(六)财务管理不合规,涉及资金77.80万元;
(七)村集体经济未收到分红8.68万元;
(八)合同到期未续签合同或收回本金50万元;
(九)田长、河长制责任未落实到位;
(十)饮水工程未全部建立固定资产卡片,部分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不一致,水费未交合作社管理、水费收支情况未公示。
上述问题(一),伍先忠同志负直接责任;上述(二)至(十)问题,伍先忠同志负有领导责任。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
(一)强化互助资金的运行管理。完善互助资金章程,及时督促借款会员按时还款,控制放款总额不超过本金的80%,以确保资金安全。
(二)规范集体及项目资金的收支管理。严格审核资金支出,禁止无合法票据的费用支出,采用银行代发方式支付工资及劳务费。
(三)加强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村合作经济组织应聘请或设立专业会计,规范资金往来支出,完善财务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
(四)加大自然资源的管理力度。按要求组织开展巡河、巡田等工作并建立巡查台账,水费及时上交合作社财务专账管理并及时公示。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发现的问题和审计建议,被审计对象正完善相关资料并加强整改落实,县审计局将持续督促整改落实和抽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