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政策执行及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结果

发布时间:2024-01-11 11:33来源:岚皋县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按照县委审计委员会2023年项目计划安排,岚皋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7月31日,对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政策执行及专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

岚皋县食品药品管理工作由岚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派驻12个镇市场监管所,负责辖区内监管对象的监督检查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承担食药安委日常工作,另7个业务股室。截至审计时,岚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共计98名。2023年7月底正式在编在岗行政人员86人(含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 

2020年至2022年全县共投入食品安全相关资金442万元,其中2020年50万元、2021年85万元、2022年307万元。共计支出405.37万元,结余36.63万元。

二、审计发现问题

(一)部分应向社会公开信息未公开;

(二)外卖封签未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制度;

(三)餐饮经营者“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不到位;

(四)存在监管盲区,小摊贩未得到有效监管;

(五)预包装食品经营单位经营性监管档案不全,且未在备案后1个月内完成初次日常监督检查;

(六)抽检指标未涉及塑化剂;

(七)对农贸市场的检查频次不够;

    (八)基层执法监管能力薄弱;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

(一)加强一线执法队伍建设,确保监督管理不存在盲区,重点监管对象检查监督频次、检查内容达标。

(二)充分发挥“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督作用,对已建成的“互联网+明厨亮灶”要积极维护,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机制,保证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及时公开。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发现的问题和审计建议,被审计对象正完善相关资料并加强整改落实,县审计局将持续督促整改落实和抽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