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市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安办发〔2023〕7号)规定,中共岚皋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岚皋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7月24日起,对米志芳同志2021至2022年担任城关镇城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米志芳同志自2021年1月以来担任中共岚皋县城关镇城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负责城关镇城关村党支部、村委会全面工作,具体分管党员队伍建设、村级财务管理、经济建设、森林防火、防汛防滑、水电路讯及乡村振兴等工作。
二、审计发现问题
(一)“田长制”责任落实不到位;
(二)村集体资金使用审批程序不规范;
(三)落实镇政府工作安排不到位;
(四)财务支出、项目决策程序不规范;
(五)村级财务往来款未及时清理;
(六)集体经济入股企业,未提供担保;
对于上述问题,米志芳同志均负有领导责任。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
(一)规范民主决策程序,使村财、集体经济以及村民关注的民生事项,做到公开透明。
(二)确保集体经济资金安全,充分发挥集体经济资金在乡村振兴中应有的作用,确保群众增收。
(三)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及会计核算体系,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和纪律。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发现的问题和审计建议,被审计对象正完善相关资料并加强整改落实,县审计局将持续督促整改落实和抽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