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结果的公示
按照《岚皋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岚皋县兴健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用地分割规划意见的函》和岚皋县兴健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王峰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我局于2024年1月11日对岚皋县兴健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权予以批准,现将审批结果公示如下:
一、批准文号:岚政地国字〔2024〕3号、岚政地国字〔2024〕4号。
二、宗地地点:城关镇四坪社区二组。
三、宗地面积:王峰宗地349.51平方米;岚皋县兴健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宗地5010.64平方米。
四、宗地用途:仓储用地。
五、出让年限:剩余出让年限至2069年7月23日
宗地四至界线以宗地图、表为准。
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