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1 11:44来源:县政府办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经部门申报、专题论证,确定了《岚皋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第一批)》,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按照《安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则》《安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暂行规则》法定程序开展,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各承办单位要加强决策过程和实施过程的文件资料管理,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承办单位拟修改或增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应当报县政府同意后调整。


附件:岚皋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第一批)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8日